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设置、职能。
1、市检测检验中心内设9个部门,分别是:
(1)综合部:负责中心的文电处理、机要保密、信息宣传、文书档案管理;负责资料统计、财务后勤、资产管理;负责党务人事、工会、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等。
(2)质量控制部:负责对客户意见的收集和处理;负责中心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审、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负责科研立项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质量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组织实验室比对试验和能力验证等。
(3)检验业务受理部:负责检验业务的咨询、样品的接收和管理,检验结果的发放。
(4)食品理化部:负责食品、海产品及相关产品理化项目的常规、应急以及委托检验检测工作。
(5)农产品理化部:负责农产品理化项目的常规、应急以及委托检验检测工作。
(6)药品理化部: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理化项目的常规、应急以及委托检验检测工作。
(7)水质与环境理化部:承担水质(含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海水、排污口废水、工厂污水、企业污水、环境污染水等)、空气、土壤和肥料等理化项目的常规、应急以及委托检验检测工作。
(8)细菌检测部:承担食品及相关产品、药品、化妆品、医疗消毒器材、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饮用水、污水、海洋渔业水、土壤、公共场所等的细菌检验以及食物中毒细菌、各种人感染致病菌、动物感染致病菌的检验。
(9)病毒检测部:负责国家HIV抗体确证实验室的相关工作任务;负责人感染疾病的PCR检测、血清学检测、病毒分离等工作;负责动物感染性疾病的免疫血清学和PCR检测;负责各种病毒性疫情的应急检测。
(二)2017年人员构成情况。
市检测检验中心编制48名,现在编在职人员45人,另离退休人员1人,合同制职员2人。
二、2017年收入预算
2017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730.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730.7万元。
三、2017年支出预算
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730.7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支出730.7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580.7万元,占79.4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6万;项目支出150万元,占20.53﹪。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的检测收费等资金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市检测检验中心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阳江市检测检验中心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