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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2-08 17:20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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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本市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学校管理,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型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组织拟订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和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措施,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措施和规划,指导和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阳江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阳江市劳动关系协调处理中心、阳江市就业服务管理办公室、阳江市人事考试中心、阳江市人力资源综合训练中心、阳江技师学院。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内设机构17个,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计划与政策法规科、财务与基金监督科、就业促进科、军官转业安置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解仲裁管理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培训教育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与工资福利科、养老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农村社会保障科、医疗保险科、公务员管理科、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行政审批科。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本级)行政编制66人,离退休人员45人。下属事业单位共有事业编制271人,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4人,离退休18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3

支出总体情况表

单位名称: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预算

一、基本支出

5237.20

  工资福利支出

3293.60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807.4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36.20

  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223.20

  日常运转类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

 

  其他类项目

223.20

  科技研发类项目

 

  基本建设类项目

 

  补助企事业类项目

 

  信息化运维类项目

 

  专项业务类项目

 

  因公出国(境)项目

 

  信息系统建设类项目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本年支出合计

5460.40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五、上缴上级支出

 

六、结转下年

 

 

 

支出总计

5460.40

 

 

 

 

 

 

 

 

 

 

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项目)

单位名称: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项目

2017年预算

 

合计

4902.20

[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301]工资福利支出

695.20

  [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

  [30101]基本工资

251.60

  [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

  [30102]津贴补贴

347.70

  [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

  [30103]奖金

83.90

  [50102]社会保障缴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50103]住房公积金

  [30113]住房公积金

 

  [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2.00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156.80

  [50201]办公经费

  [30201]办公费

20.00

  [50201]办公经费

  [30202]印刷费

5.40

  [50201]办公经费

  [30204]手续费

 

  [50201]办公经费

  [30205]水费

 

  [50201]办公经费

  [30206]电费

 

  [50201]办公经费

  [30207]邮电费

 

  [50201]办公经费

  [30209]物业管理费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24.00

  [50201]办公经费

  [30214]租赁费

5.00

  [50201]办公经费

  [30228]工会经费

 

  [50201]办公经费

  [30229]工福利费

 

  [50201]办公经费

  [30239]其他交通费用

50.10

  [50202]会议费

  [30215]会议费

15.40

  [50203]培训费

  [30216]培训费

8.40

  [50205]委托业务费

  [30203]咨询费

 

  [50205]委托业务费

  [30226]劳务费

 

  [50205]委托业务费

  [30227]委托业务费

 

  [50206]公务接待费

  [30217]公务接待费

16.00

  [50207]因公出国(境)费用

  [30212]因公出国(境)费用

 

  [502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50

  [50209]维修(护)费

  [30213]维修(护)费

2.00

  [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310]资本性支出

 

  [50306]设备购置

  [31002]办公设备购置

 

[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301]工资福利支出

2358.40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30101]基本工资

868.10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30102]津贴补贴

1190.70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30103]奖金

36.80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30107]绩效工资

262.20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60

[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555.60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01]办公费

12.00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02]印刷费

20.00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05]水费

31.20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06]电费

88.00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07]邮电费

10.00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11]差旅费

12.00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用

2.60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15]会议费

6.60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16]培训费

10.00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26]劳务费

84.00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17]公务接待费

21.40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9.00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13]维修(护)费

40.00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80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18]专用材料费

157.00

[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36.20

  [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30304]抚恤金

 

  [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30305]生活补助

 

  [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30307]医疗费

128.90

  [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30309]奖励金

 

  [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30311]住房公积金

356.10

  [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30313]购房补贴

239.40

  [50905]离退休费

  [30301]离休费

4.00

  [50905]离退休费

  [30302]退休费

407.80

  [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460.4万元,比上年增加1242.3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人员变动,所需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均有所增加;支出预算5460.4万元,比上年增加1242.3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人员变动,所需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均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06.9万元,比上年增加36.3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是2017年技师学院的公车维护费50万元预算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而2016技师学院的公车维护费54万预算并未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9.5万元,比上年增加38.9万元,增长127.2%,主要原因是2017年技师学院的公车维护费50万元预算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而2016技师学院的公车维护费54万预算并未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公务接待费37.4万元,比上年减少2.6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0万元,比上年减少10.1万元,减少2.6%,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20万,印刷费5.4万,差旅费24万,租赁费5万,会议费15.4万,培训费8.4万,公务接待费16万,日常维修费2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其他交通费用5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3.2万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5台(套)。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财政预算安排项目支出合计223.2万元,未有超过100万的专项资金,故而并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资金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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