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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阳江市基层委员会2017部门预算
来源:本站 作者:民进阳江市基层委员会 时间:2017-02-10 09:33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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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民进阳江市基层委员会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民进阳江市基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民进阳江市基层委员会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民进阳江市基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民进阳江市基层委员会设立民进阳江市基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本党派机关的日常事务、处理本党派会务相关一切工作。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参政议政、社会服务、民主监督。
二、机构设置
    民进阳江市基层委员会设立民进阳江市基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实有在职行政编制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7年收入预算
    2017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227千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227千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上一年相比增加24千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提升,社保缴费增加,增加改革补贴等。
  (二)2017年支出预算
    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227千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7千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千元。与上一年相比增加24千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升,社保缴费增加,增加改革补贴等。
    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97千元,占比86.7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千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千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千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民进阳江市基层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相比减少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内)费持平均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均为0;公务接待费减少0.4万元,减少原因:预计接待批次、人数有所调整。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万元,和上年持平。其中:办公费0.468万元,印刷费0.9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1.8万元,会议费0.7万元,福利费0.012万元,其他交通费1.2万元,培训费0.6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1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6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安排政府采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资金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九)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民主党派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民进阳江市基层委员会
                                                                                                                                                2017 年 2月10 日

民进阳江市基层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模板表格部分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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