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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3-29 11:00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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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阳江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根据国家课程方案的要求和课程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各个教育阶段课程实施的具体方案,编制教学计划,开发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负责基础教育课程的开发与研究,并参与管理;提出本地区教学用书的指导意见,指导学校开发和利用当地的教育资源;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和需要组织编写地方教材和教改辅助资料;组织和指导课程的实施,优化教学过程;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指导学校创造性开展教学活动,指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把握课程标准,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组织对本区、学校的教学检查,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通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促进学校和教师改进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指导学校贯彻落实教学工作法规,建立健全教学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组织课程教材教法改革的实验,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评选优秀教学成果;参与阳江市和各县(市、区)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源;承办市教育局交办的事项。

(二)阳江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17年人员构成情况。

   阳江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在职人员16人,离退休人员8人。

(三)阳江市教育教学研究院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学科专业引领团队建设。加强以市、县(市、区)两级教研室教研员、各高中教研(教务)负责人等教研团队建设,积极开展针对性的培训、研修活动,不断提高学科教研团队的课程实施、课程研究、课程指导和课程评价等能力素养。

2、探索建构区域教研、区域教研联合体等有效教研模式。进一步完善、协调市教研院、县(市、区)教研室的组织架构与职能,探索促进区域教研有序、有效开展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各县(市、区)教研室要积极探索建立反思交流、共同发展的教学研究合作组织,不断推进区域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

本学年度拟举行举行首届中小学学校备课组长培训班。

3、深入开展指向问题解决的教学研究。积极发挥进校调研、教学评比、质量分析等常规教研活动的诊断功能,不断发现、梳理学科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学科课程研究基地为平台,积极开展指向问题解决的教学实践与课题研究,提高校本教研、区域教研的实效性。进一步提高省级立项课题研究的针对性,提炼和推广教学经验,发现和培育教学成果,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师生发展提供更加具体、有效的帮助。

本学年度将全市科研成果提炼申报培训,并举行省级科研立项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开展2017年市教育科研课题立项和省科研课题申报活动。

4、与装备中心合作,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认真总结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经验教训,加强统筹安排,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促进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推进全市基础教育信息化的进程和课程资源库的建设。

5、指导学校做好课程整体规划。组织开展校本课程建设奖的评比活动,促进学校加强课程的整体规划。提高学校落实国家课程方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整体推进全市中小学的课程建设工作。

6、深入开展基于标准的教学与评价研究。注重发挥“课程标准”在学科教育教学中的统领作用,结合我市目前学科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确定学科推进基于标准教学的思路和路径。以基于标准的有效教学的设计为抓手,引导教师深入解读课程标准,准确把握学科本质,研究和建构核心概念在学生不同认知阶段的层级发展模型,探索和实践“教学评一致性”的有效策略,不断提升学校课程实施水平。

本年度将充分利用珠海对口帮扶阳江这一契机,引进珠海市先进的教学评价经验,邀请珠海名师对我市教研员和相关学校人员作有关教学评价的专项培训,提高我市的教学评价水平。

7、帮助学校增强课程的多样性和选择性。通过专业支持、横向交流、展示评比等多种形式,帮助学校不断丰富课程结构,提高教师课程开发能力,以课程的多样性和选择性满足学生发展的个性需求。

8、以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的学习和研讨为契机,认真研究各学科核心素养,探讨在教学中落实核心素养的途径。

本年度,组织骨干教师参加省的新课程标准等培训活动,拟举行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的培训活动。

9、请进来,分学科做好2017年高考备考培训工作。

10、做好广州一模考试的组织和数据分析工作。

11、走出去,拟组织教研院全体教研员、重点学校领导和县(市、区)教研室主任赴河南、河北等地交流学习2017年高考备考,提高我市2017年高考备考质量。

12、中小学课研评审与立项。

二、2017年收入预算

2017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3066千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3066千元

三、2017年支出预算

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3066千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66千元。

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066千元,占比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2千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2千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2千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资金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教育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二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单位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费及计生管理方面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照规定用于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指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阳江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17年2月13 日

 

附件:阳江市教研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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