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阳西分局内设10个股室,分别是:
(1)办公室。承办本分局日常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负责会议、文秘、档案、保卫、后勤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人事、党群和工、青、妇工作;负责信访、咨询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计划,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负责本分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管理等工作。
(2)计划财务股。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支付、结存的核算管理;编制基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收缴计划和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做好会计分析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管理、存储社会保险基金和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处理银行票据业务;负责本分局财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对职业年金收支情况进行精算分析;办理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托管,协调职业年金投资运营有关事宜。
(3)保险关系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和年审工作及缴费数据信息管理;负责管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缴费、社会保险登记和年审工作;按规定调整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衔接税务征收和基金到账业务;负责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建立和管理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档案资料以及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征收台账,审核养老保险手册。
(4)职工医疗保险股。负责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情况的核查;医疗证、册的制作核发,社会保障卡个人账户额的管理;按规定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建立和管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档案资料以及征收台账;审核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患者医疗费用和转院手续;参与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
(5)待遇核发股。负责养老、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定和待遇的审核;建立和管理领取养老、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待遇人员的资料以及支付台账;核发有关凭证,按规定定期调整养老、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核查离退休人员和领取工伤津贴及遗属供养人员的生存情况。
(6)稽核股。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内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稽核工作;负责本级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工作;指导、检查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
(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股。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筹集和经办管理;负责本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核算;负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监督;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资料管理、运行分析及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发动及具体实施工作。
(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核、发放;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核算;负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年度生存认证;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资料管理、运行分析及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发动及具体实施工作。
(9)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股。负责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数据管理;办理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验证换证和证书补办业务;审核办理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申报、缴费基数核定、人员增减变化和缴费基数变更等业务;承担“全民参保登记行动”参保人员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职业年金账户的建立、合并、中断、恢复、终止,对账户进行记录、记息、结转、冲减,对账户记录情况异情进行核查与调整,办理跨地区和跨制度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负责个人权益记录的管理、查询、应用、安全、保密和个人权益记录单寄送。
(1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股。承担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病残津贴、丧葬费、一次性补助和个人账户余额的核定与计发;进行待遇支付月结算,编制月度支付计划,进行资金申请,实施社会化发放,组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和待遇调整,并对待遇异议进行核查与重新计发。
(二)2017年人员构成情况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阳西分局事业单位在职49人,退休7人。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城乡养老、医疗保险的宣传发动工作。
2、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
3、做好社保业务数据清理。
4、做好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工作。
5、配合市局做好医保智能审核建设。
二、2017年收入预算
2017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6465千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6465千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千元。与上一年相比增加968千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的增加。
三、2017年支出预算
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6465千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465千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千元。与上一年相比增加968千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的增加。
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6465千元,占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64千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1千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0千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0千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资金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阳西分局
2017年2月13日
C:fakepath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阳西分局2017年部门预算 .xls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