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关于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
增减变化情况的说明
2015年,我局严格执行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共31.83万元,比上年减少2.27万元,减少6.65%。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7.6万元,比上年减少0.7万元,减少8.43%。
(二)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3万元;比上年减少1.57万元,减少6.08%。
(四)本年度没有安排购置公务用车的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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