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阳江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阳江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阳江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阳江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阳江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拟订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地方性规定,拟订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的具体措施;依法监督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测绘工作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执行,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县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审核;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全市测绘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市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规划、计划。
(三)监督检查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贯彻执行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监督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基本农田的保护和耕地开发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增加,不减少。
(五)统一管理全市城乡地政、地籍工作,制定、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指导和实施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和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提供相关社会咨询服务。
(六)主管全市土地征用、划拨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选址定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实施国有土地划拨用地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国有企业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审批管理和审核上报;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核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负责土地收益的征收管理工作。
(八)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查;负责探矿权、采矿权评估活动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确认评估结果;依法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的收取及使用。
(九)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进行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和发展战略研究;依法管理并实施审批权限内的矿产资源预申请工作;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依法监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工作;负责小矿地质储量审批及认定工作。
(十)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
(十一)负责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组织并管理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项目测绘;组织指导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测绘市场管理;负责测绘任务登记、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指导监督测绘成果资料汇交;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管理和保护测量标志;监督执行测绘行业标准化工作;依法管理全市地图市场;协助省级测绘主管部门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和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十二)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省财政拨给的地勘、测绘、土地等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三)负责对县区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3个,包括阳江市国土资源局本级和下属12个预算单位,分别是执法监察分局、土地储备开发中心、矿产资源管理中心、江城分局、海陵分局、高新区分局、岗列国土所、城西国土所、埠场国土所、白沙国土所、双捷国土所、不动产登记中心。
1、阳江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在职人员48人,离退休人员44人。
2、阳江市国土资源局下属单位在职270人,离退休人员40人。分别为:(1)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职人员103人、退休人员5人(2)执法监察分局在职人员47人、退休人员9人;(3)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1人;(4)矿产资源管理中心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8人;(5)江城分局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4人;(6)海陵岛分局在职人员25人、退休人员6人;(7)高新区分局在职人员13人、退休人员2人;(8)岗列国土所在职人员4人、退休人员2人;(9)城西国土所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3人;(10)埠场国土所在职人员3人;(11)白沙国土所在职人员8人;(12)双捷国土所在职人员5人。
第二部分 阳江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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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情况。
收入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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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 阳江市国土资源局 单位:千元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594,043.89 | 50,746.90 | 543,296.99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461.43 | 4,461.43 | -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034.61 | 4,034.61 | - | -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4,034.61 | 4,034.61 | - | - | ||||
20808 | 抚恤 | 426.83 | 426.83 | - | -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426.83 | 426.83 | - | -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161.29 | 1,161.29 | - | - | ||||
21005 | 医疗保障 | 745.28 | 745.28 | - | - | ||||
2100501 | 行政单位医疗 | 707.30 | 707.30 | - | - | ||||
2100502 | 事业单位医疗 | 37.98 | 37.98 | - | - | ||||
21007 | 计划生育事务 | 416.01 | 416.01 | - | - | ||||
2100799 |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416.01 | 416.01 | - | -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536,147.83 | 59.24 | 536,088.59 | - | ||||
2120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536,147.83 | 59.24 | 536,088.59 | - | ||||
2120801 |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 478,176.33 | - | 478,176.33 | - | ||||
2120802 | 土地开发支出 | 49,852.95 | - | 49,852.95 | - | ||||
2120803 | 城市建设支出 | 7,894.23 | 59.24 | 7,834.99 | - | ||||
2120806 | 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 224.32 | - | 224.32 | -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480.00 | - | 480.00 | - | ||||
21301 | 农业 | 480.00 | - | 480.00 | - | ||||
2130112 | 农业行业业务管理 | 480.00 | - | 480.00 | - | ||||
220 |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271.16 | 42,542.76 | 6,728.40 | - | ||||
22001 | 国土资源事务 | 49,271.16 | 42,542.76 | 6,728.40 | - | ||||
2200101 | 行政运行 | 27,975.28 | 26,833.52 | 1,141.76 | - | ||||
2200106 | 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 | 261.99 | - | 261.99 | - | ||||
2200111 | 地质灾害防治 | 109.09 | - | 109.09 | - | ||||
2200114 | 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 | 27.58 | - | 27.58 | - | ||||
2200150 | 事业运行 | 7,103.33 | 7,103.33 | - | - | ||||
2200199 |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 | 13,793.89 | 8,605.91 | 5,187.9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522.17 | 2,522.17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522.17 | 2,522.17 |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1,624.58 | 1,624.58 | - | -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897.59 | 897.59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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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阳江市国土资源局 单位:千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决算数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
栏 次 | | 1 | 栏 次 | | 2 | 3 | 4 | 5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53,203.1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1 | | |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537,968.75 | 二、外交支出 | 32 | | |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3 | - | 三、国防支出 | 33 | | | | - |
| 4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4 | | | | - |
| 5 | | 五、教育支出 | 35 | | | | - |
| 6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6 | | | | - |
| 7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7 | | | | - |
|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8 | 4,461.43 | 4,461.43 | - | - |
| 9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9 | 1,161.29 | 1,161.29 | - | - |
| 10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0 | - | - | - | -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1 | 536,147.83 | - | 536,147.83 | - |
| 12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2 | 480.00 | 480.00 | - | -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3 | - | - | ||
| 14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44 | - |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5 | - | |||
| 16 | | 十六、金融支出 | 46 | - | |||
| 17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7 | - | |||
| 18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48 | 40,377.82 | 40,377.82 | - | |
| 1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9 | 2,511.74 | 2,511.74 | - | |
| 20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0 | - | |||
| 21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51 | - | |||
| 22 |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52 | - | |||
| 23 |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53 | - | |||
| | |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 | 591,171.91 | 本年支出合计 | 77 | 585,140.11 | 48,992.28 | 536,147.83 |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6 | 3,777.8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79 | 9,809.59 | 7,429.64 | 2,379.95 |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7 | 3,218.77 | | 8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8 | 559.03 | | 81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29 | - | | 82 | ||||
总计 | 30 | 594,949.71 | 总计 | 83 | 594,949.70 | 56,421.92 | 538,527.78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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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 |||||||||||||||||||||||||||||||||||||||||||||||||||||||||||||||||||||||||||||||||||||||||||||||||||||||||||||||||||||||||||||||||||||||||||||||||||||||||||||||||||||||||||||||||||||||||||||||||||||||||||||||||||||||||||||||||||||||||||||||||||||||||||||||||||||||||||||||||||||||||||||||||||||||||||||||||||||||||||||||||||||||||||||||||||||||||||
部门:阳江市国土资源局 | 单位: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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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单位:阳江市国土资源局 单位:千元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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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单位:阳江市国土资源局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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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第三部分 阳江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 年部门决算总收入60550.53 万元,比2015 年部门决
算总收入增加2864.43万元,增长4.97%;比2016年预算总收入增加54339.84万元,增长874.97 %。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53796.8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117.19 万元,占总收入的97.63%;事业收入707.69 万元,占总收入的1.17%;其他收入725.65万元,占总收入的1.20%。
2016 年部门决算总支出59404.38万元,比2015 年部门决算总支出增加615.48万元,增长1.05%;比2016 年预算总支出增加53193.88万元,增长856.52 %。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预算没有安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53796.8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8514.01 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50%。
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4328.55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7.4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00.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4.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4.94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7.74 万元;项目支出54185.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92.6%,主要是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等国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财政事务支出,及维持我局事业单位日常正常运转的国土海洋事物类支出等。
(一)“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阳江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8.84万元,完成预算254.65万元的54.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5.00万元,完成预算190.70万元的70.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4万元,完成预算63.95万元的6.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5.08万元,下降28.4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6.17万元,减少29.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9万元,增长39.6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完善和规范报销手续,降低了公务用车维修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均接待标准增加。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38.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35.00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12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12个单位共发生国内接待19次,接待人数共195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5.30万元,比上年增加104.5万元,增长20.07%。主要原因是:2015年10月开始按规定发放公务用车改革补贴,该项经费已列入机关运行费中的其他交通费用科目,2015年只发放3个月为26.6万元,而2016年发放了12个月为104.4万元,导致2016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比2015年度增加77.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的士头;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土地承包管理、审计监督等农业行业一般性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阳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 0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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