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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部门决算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9-13 17:49 【字体: 】 浏览量:-

 

 

 

 

2016年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高新分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是主管社会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直接经办本辖区和中央、省属驻本辖区行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账户的信息资料,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承担本辖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业务财务经办工作。

(四)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统一领导和组织下,承担本辖区各项社会保险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编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

(五)按照上级统一规定,做好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服务工作,参与社会保险宣传。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本部门没有下属单位。我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于20111月正式挂牌成立。核定编制数17名(阳机编办发[2016]35号),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6个股(室):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保险关系股、医疗保险股、待遇核发股、稽核股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由市财政和阳江高新区财政各负担50%。目前,我局实有在编人员15名,另外配置合作单位购买服务人员7名,区购买服务人员7名以及局招收临时工8名,共计37人。

 

第二部分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中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支出项目填列到类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类级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收入总计数应等于支出总计数。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和总计栏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2+3+4+5+6+7)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2+3+4+5+6)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支出项目填列到类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类级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收入总计数应等于支出总计数。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栏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2+3)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和《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经济分类科目填列到款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4)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数据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2016年预算数为“三公”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31=2+3+6)栏,3=4+5)栏。7=8+9+12)栏。9=10+11)栏。

4)“三公”数据合计为零的,在合计栏填列“0”,并在决算情况说明中予以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数。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2-3)栏=6栏,3=4+5)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和《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表)。

 

第三部分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2016年度总收入337.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7.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36.3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8.70万元,增长21.15%。主要原因: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社会保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事务支出增加,社会保险业务量增加导致经费支出增加、人员增加、工资福利与各项津贴补贴调整后人员经费的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1.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7万元。主要原因是阳江市社保局拨来社会保障卡工作经费和阳江高新区人社局拨来党建工作经费。

(二)2016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2016年度总支出245.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45.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8万元,其中主要支出项目有劳务费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8 万元,增长了100%,主要是原因是社会保险业务量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77万元,其中主要支出项目有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16.06万元,信息化建设支出4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177.71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43万元,下降1.70%,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社会保障缴费支出5.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6万元,增长51.7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工资调整。

4. 住房保障支出17.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公积金支出15.06万元和购房补贴2.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2万元,增长32.5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和新增了购房补贴支出。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6.5万元,增长12.17 %主要原因是: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社会保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事务支出增加,社会保险业务量增加导致经费支出增加、人员增加、工资福利与各项津贴补贴调整后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3.97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77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以及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9.6万元的72.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预算6.1万元的79.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3.5万元的61.7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72万元,下降9.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2万元,下降3.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2万元,下降19.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4万元,占69.14%;公务接待费支出2.16万元,占30.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4万元,2016年我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局里的一般公务活动。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我局发生国内接待19次,接待人数共125人,主要包括本市内其他社保经办机构、上级主管业务单位、省市检查单位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36万元,比上年增加8.46万元,增长9.2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业务量逐年增加导致开展社会保险管理事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没有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一般公务活动)、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部门没有项目支出,没有进行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资金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

                                                          201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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