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 | 移动版 | 繁體版

阳江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9-12 09:38 【字体: 】 浏览量:-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阳江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内设20个科室,分别是:

1)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调研、宣传、档案、保密、接待、信访、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及机关财务、车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局机关及出资企业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法规税政科。起草有关地方性规定和办法;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牵头拟订有关地方税收政策;研究提出税制改革、税种增减、税目率调整以及关税、进口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建议;承担和组织税收调查研究有关工作。

3)预算科。研究提出财政发展规划和财政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收支计划;拟订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承担预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作;代编年度全市预决算草案,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核拨;管理市级财力;拟订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承担市直部门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拟订市对县(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

4)国库科。拟订国库管理及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承担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市财政资金账户;统一管理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承担国债兑付及相关管理工作;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下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

5)综合规划科。拟订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标准的审核并进行财务监管;负责财政票据、罚没财物、交通资金及政府非税收入收支管理;拟订彩票管理有关制度,监督收益分配,监管彩票市场;参与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对各项房改资金实行财政监督。

6)行政政法科。拟订行政、政法部门的公有财产制度和支出政策;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管理行政管理费、公检法经费、民兵事业费、武装警察部队经费、外事、外宣经费;负责对市级行政单位经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拟订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和开支标准;审核分管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国家规定统一着装的有关事项。

7)教科文科。拟订教育、科学、文化等部门的公共财产制度和支出政策;管理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计生、档案、地震及其他部门事业经费;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拟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和开支标准;审核分管部门的年度预决算。

8)工贸发展科。承担工交、地质、安全生产、电力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和产业政策;承担工交、商贸等企业财务制度的制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市财政支持现代产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拟订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财政政策,承担有关资金管理工作。

9)农业科。承担农业、林业、海洋渔业、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农口部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承担村庄规划、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工作。

10)经济建设科。参与投资体制改革和财政性资金计划安排;下达经济建设支出预算、办理资金拨付;参与国债资金的安排、审核和监督;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承担财政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的财务监管和其他项目财政性投资的财政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国有建设单位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拟订代建项目财务制度;参与工程造价管理。

11)社会保障科。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制订相关政策;编制市级和全市社会保障资金预算草案;管理社会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民政事务、劳动就业、卫生事业、医疗事业(包括公费医疗、医疗单位)等方面的财务和资金;管理卫生、食品及药品监督、民政、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经费;拟订和执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日常收支管理、核算;负责各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12)外经金融科。承担外经贸、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和执行涉外、地方金融的财政政策;指导和监督外经贸、旅游、外商投资、境外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承担有关涉外收入的监缴和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监管和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非贸易外汇管理工作。

13)会计科(农村财务管理科)。承担全市会计管理工作;承担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核准和会计电算化指导监督工作;指导代理记账工作;承担依法核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有关部门业务的工作;承担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有关监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工作;承担村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与管理工作;监督村级债务管理工作。

14)绩效评价科。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承担会计决算工作;拟订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及业务规范;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和分析工作,提出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和建立公共资源数据库建议;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日常审计工作。

15)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拟订实施农业和林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拟订农业和林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的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对竣工项目组织全面验收;安排和管理农业和林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

16)监督检查办公室。依法对财政收支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17)改革发展科。研究提出国企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改制、股份制改造、合资、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国有企业债转股、破产和兼并以及企业解散、清算、关停、重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研究提出国有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经营性资产经营的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18)资产管理科。承担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配(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财务管理、资产评估、清产核资、资产统计、业绩考核、财产清查等基础管理工作;审核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方案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算方案编制、执行和监督工作;负责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市级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重点项目、重点行政事业单位派驻财务总监和企业委派监事会的管理工作。

19)国企资本运营管理科。拟定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资本运营工作及企业管理现代化工作;研究提出国有企业及经营性资产经营的规划,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审核企业发债方案等工作。

20)公务用车管理科。负责办理全市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的审核、呈批和编后管理工作。

2、阳江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设置、职能。

1)阳江市世界银行贷款业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世界银行贷款业务管理工作。

2)阳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3)阳江市财政局票据监管中心。受市财政局委托承担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据印制企业的资格审查、资格证书发放工作;负责票据式样制定、监制发放、撤销和稽查工作;办理使用票据单位的注册登记。

4)阳江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配合财政部门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协助进行预算控制和用款计划审核工作,负责建立预算单位收支总账及分类管理系统;承担财政拨款方式改革后的财政资金审核、支付和会计核算工作;监督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承担财政支付和收付系统内部的监督检查、系统维护;负责国债兑付资金管理的具体操作业务等。

5)阳江市财政局信息中心。负责全市金财工程及财政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收集、整理和传递财政信息;负责财政系统计算机软件开发、办公自动化及信息人员培训等工作。

6)阳江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

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可行性评估、论证的技术性、服务性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审核及预(估)算、决算审查;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标底审查和财务效益评估等工作。

7)阳江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阳江市财政局财务总监办公室)。受委托具体管理、运营和监督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城市公共资产的管理、置换和处理;负责公共事业发展所需资金的筹集、管理和归还工作;负责执行有关财务管理的法规、政策和规定;负责拟定财务总监管理规章制度、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定需要委派财务总监的市属国有企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财务总监的招聘、委派、培训、考核等工作。

(二)2016年人员构成情况。

1、阳江市财政局机关在职人员96人,离退休人员55人。

2、市世界银行贷款业务办公室在职人员4人,退休人员1人。

3、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在职8人,离退休人员1人。

4、市财政局票据监管中心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1人。

5、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1人。

6、市财政局信息中心在职人员5人。

7、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在职人员14人,退休人员2人。

8、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市财政局财务总监办公室)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3人。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强化措施,抓好财政收支管理工作。

(1)抓好组织收入工作。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加强对财政收入运行的监测和分析,按照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的改革要求,加强征收部门沟通协调,加强税收大户监控,优化税源结构,加强零散税源征管,高度重视收入预测工作,因应情况变化及时采取措施,严格规范非税征管秩序,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2)强化支出管理。一是硬化预算约束,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突出“压一般”从严控制一般行政性经费和“三公”经费增长,突出 “保重点”,腾出更多财力用于重点支出和保障民生。二是加快支出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开展财政支出督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督促有关财政资金项目尽快实施,加快资金拨款进度,提高财政支出的均衡性和时效性。

2、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财政杠杆作用。

(1)促进城市扩容提质。一是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做好深茂铁路和汕湛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多方筹措市本级财政资金;配合做好海陵岛大桥建设工作;指导做好阳江港20#21#10万吨深水码头项目前期建设等工作。二是抓好重点市政项目建设。推进了“一河两岸”城南西路及景观示范段、森林公园、南山公园、振兴路一期、三廉公园、鸳鸯湖环湖路等重点工程建设。三是积极支持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2)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筹措各项资金,促进我市产业加快转型升级。

3)促进企业创新驱动。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和传统产业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效应;以科技创新促产业转型,以产业转型促科学发展。

3、完善投入机制,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1)优先保障各类民生支出。一是加大文化投入补短板,建设一批图书馆、文化馆、阅览室,基本实现基础文化设施逐步完善。二是扎实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市落实城乡居民医保资金,保证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正常开展;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照医改政策,财政部门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了财政补偿机制。三是逐年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保障了我市底线民生事业的发展。四是提高困难群众住房保障水平,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五是支持发展公共交通事业。

2)不断提高财政支农力度。一是支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工作;二是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三是抓精准扶贫,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四是继续做好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作。

3)认真组织实施省、市民生实事。办好社会保障、精准脱贫、教育等十件民生实事,集中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4、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财政风险。

全面加强和规范债务管理。研究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年度债务规模。

5、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财政科学理财能力有所提高。一是探索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二是健全完善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三是大力推广运用PPP模式,配合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工作。四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信息公开,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稳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透明预算制度。五是落实各项制度改革工作,继续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完善公务卡制度改革;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积极配合推进各相关领域改革。六是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实施工作。

二、2016年收入决算

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35,783千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35,783千元。与上一年相比减少3,150千元,主要是因为财政预算从源头控制部门经费支出。

三、2016年支出决算

2016年度部门决算支出35,783千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5,783千元。与上一年相比减少3,150千元,主要是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16年支出决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1,581千元,占比88.2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668千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33千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28千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1,554千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1060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201060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2010603机关服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九)2010604预算改革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2010605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2010607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公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二)2010608财政委托业务支出: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十三)2010650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四)201069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六)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2080801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十八)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甘醇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六)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221020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八)2220199其他粮油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件:阳江市财政局2016部门决算公开

   关于阳江市财政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阳江市财政

2017910

 

相关文件:


文档附件: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