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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文联2016年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9-15 09:38 【字体: 】 浏览量:-
   

2016年度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公开模板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文联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市文联 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文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文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文联是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

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我市各文艺家协会和各县(市区)文联、行业文联的联合组织。其主要任务是:

(1)贯彻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文联

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纽带作用,为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贡献力量。

(2)组织指导各协会开展创作、研讨、采风、展览

演出、文艺志愿服务等活动,编辑出版各种文艺刊物和书籍,推动出作品、出精品、出人才,同时开展多种文艺评奖、表彰、纪念活动。

(3)加强对各协会文艺家的联络、协调、服务,组织

会员间的交流活动,反映他们的情况和要求,维护法律赋予文艺家的合法权益,帮助文艺家改善创作条件,使文联成为文艺家之家。

(4)加强同全省文艺家协会和省内外兄弟市文联的业

务交流与协作,加强同台港澳及海外文艺界人士和文艺团体的联系,增进友谊,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

(5)组织召开全市文联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组织

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工作和学术研讨等会议。

(6)研究和指导发展文化产业。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文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会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本会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1、本会内科室2个,分别是:(1)办公室。组织协调本会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人事、财务、纪检、监督、后勤等工作,负责各协会换届的有关人事工作。(2)创联室。开展文学创作活动,负责编辑出版各类刊物,培养作者,扶植人才。联系全市各协会的日常工作,开展各艺术门类的研讨、展出、评奖等活动,协调所属协会的关系和协会内外文艺家关系,反映文艺工作者的呼声,维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协助党和政府做好文艺工作者的思想工作,组织表彰和奖励优秀文艺工作者。

2、本会共有编制4人,离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市文联2016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阳江市艺术界联合会2016年决算.xls

第三部分   市文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市文联2016年度总收入 519.3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519.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19.3 万元,比年决算数增加245.1

万元,增长89.38 %。主要原因:一是文化长廊建设,二是书法碑廊建设,三是《文艺工作者之家》建设,四是文艺活动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比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3.事业收入0 万元,比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4.经营收入0 万元,比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5.其他收入0 万元,比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市文联2016年度总支出  519.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519.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499.8 万元,主要用于:文艺活动、文化长廊、书法碑廊《文艺工作者之家》的建设。年决算数增加226.1万元,增长82.6%,主要原因是:文化长廊、书法碑廊《文艺工作者之家》的建设。

    2.教育(类)支出 0 万元,比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市文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19.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9.8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0.1 万元,增长233 %;主要原因是文化长廊、书法碑廊《文艺工作者之家》的建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9.5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冼、冯公园的维护资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市文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51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82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50.1 万元,增长233 %;主要原因是:文化长廊、书法碑廊《文艺工作者之家》的建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9.5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冼、冯公园的维护资金。

分功能科目看【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6万元,主要用于 :文艺活动等。【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31.63万元,主要用于:文艺活动、机关运行等经费。【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计生奖金。【216】商品服务等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冼、冯公园维护资金。【221】住房保障支出6.5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229】其他支出19.5万元,主要用于:冼、冯公园维护资金。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文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7.95万元,完成预算18万元的 44.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4.5万元的27.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3万元,完成预算13.5万元的49.8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年减少3.14万元,下降28.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57万元,下降31.84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7 万元,下降27.6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车运行与维护的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万元,占15.35%;公务接待费支出6.73万元,占84.65%。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7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机关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12 次,接待人数共 1458 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年增加226.1万元,增长82.6%。主要原因是:文化长廊,书法碑廊、《文艺工作者之家》的建设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会占有使用车辆情况为:共有车辆1辆。

    x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阳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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