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二、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供销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研究制订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二)积极参与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力开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加快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三)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和废旧物资回收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对全市烟花爆竹归口经营进行管理指导;
(四)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市供销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六)宣传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社有关方针政策;(七)代表全市供销社参与全国全省供销社的各项活动;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合作联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没有下属预算单位。
(二)本部门内部机构、人员构成
1、阳江市供销社部门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会审计科、业务计划科、企业管理科。阳江市供销社是市政府直属的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作为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市社的主要职能是:以为农服务为宗旨,充分发挥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作用。
各科室履行职能情况:
(1)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调研、宣传、档案、保密、招待、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务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供销社系统培训教育工作。
(2)财会审计科: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工作,对直属企业财务进行监督,管理社有资产,拟定所属供销社盈余分配制度,负责直属企业及指导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3)业务计划:科研究拟定全市供销社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订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的供需平衡、储备和进出口计划,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各项经营活动、购销业务和本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供销社物价、储运、科技质量、社办企业和饮食服务业等工作,汇总统计报表,组织对农村市场的分析和预测预报工作。
(4)企业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并监督检查所属供销社执行情况,指导全市供销社的组织建设和企业管理工作,协调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承担法律咨询和县级联合社之间的经济纠纷的协调工作,依法维护所属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协调指导归口管理集体合作商业工作。
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2015末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25人。
第二部分 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三部分 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2015年度总收入 389.30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389.3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88.3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5.80万元,增长16.78 %。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增加6.30万元,增幅4.10%,二是公车改革补贴增加3.40万元,增幅100.00%,三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10万元,增幅19.68%,四是租金返还(非税收入拨款)增加7.00万元,增幅33.33%。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 %。
3.事业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下降)0 %。
4.经营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下降0 %。
5.其他收入1.0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0 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补入原办公场所的停车收入1.00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2015年度总支出389.3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389.3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9.00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4.8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维修费12.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0万元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00 万元,增幅38.10%,主要原因是办公楼维修费增加12.1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7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退休费123.70万元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60万元,增长8.41%,主要原因是退休费增加9.60万元,增长8.41%。
3.商业服务等支出192.5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工资福利支出158.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20万元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2.20万元,增长12.9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6.30万元,增长4.10%,公车改革补贴增加3.40万元,增长100..00%维修费18.40万元,增长100..00%。
4.住房保障支出29.40万元,主要项目有住房公积金18.70万元、购房补贴10.70万元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10万元,增长121.05%,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增加5.40万元,增长40.60%。购房补贴增加10.70万元,增长100.00%。
二、210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388.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8.3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7.00 万元,增长13.7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工资福利、退休费等)增加27.60万元,增幅6.95;公用经费增加19.40万元,增幅43.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2015年度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388.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3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7.00万元,增长13.7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工资福利、退休费等)增加27.60万元,增幅6.95%;公用经费增加19.40万元,增幅43.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万元元,增长(下降)0 %。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9.00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4.8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维修费12.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2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0万元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7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123.70万元。医疗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3.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1.80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20万元。商业服务等支出194.2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58.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20万元等。 住房保障支出29.4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8.70万元、购房补贴10.70万元等。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9.52万元,完成预算17.10 万元的55.67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6.29万元,完成预算10.50 万元的59.9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3 万元,完成预算6.60 万元的 48.94%。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4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98万元,下降45.6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 万元,下降0(增长)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54 万元,下降41.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4万元,下降51.5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管理,只减不增;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加强对公务招待费的管理,严格减少公务招待费的范围、次数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2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6.07%;公务接待费支出3.2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3.93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 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 0 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6.29万元,2015年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 3.23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发生国内接待 21批次,接待人数共 231 人次。主要包括招待全市供销系统工作会议2批次110人次,招待中山市供销社调研考察1次,31人次,招待这广西玉林供销社考察1次,20人次,招待各县社、基层社工作餐17批次,70人次。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5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23.40万元,增幅58.35%。主要原因是包括办公费2.60万元,比2014年(下同)减少0.10万元,下降3.7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万元,减少4.54 万元,下降41.92%;公务接待费3.23,万元,减少3.34万元,下降51.57 %。维修(护)费(新办公楼装修费)30.50万元,增加30.50万元,增幅100%,邮电费2.00万元,持平,差旅费1.50万元,减少0.29,下降16.29%,会议费0.2万元,减少1.15万元,下降86.68%,培训费0.70万元,增加0.13万元,增幅25.75%,其他交通费用3.40千元,增加3.40万元,增幅100.0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扶贫等)11.20万元,增加8.53万元,增幅206.26%;、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80万元,增加1.19万元,增幅181.8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
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固定资产体情况:固定资产合计140.0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5.65%,主要包括房屋94.45万元;(其中业务用房两间92.25万元,宿舍两间2.20万元);轿车1 辆,是一般公务轿车1 辆,原值12.1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9.04万元,是空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家具用具等办公设备。2015年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增加固定资产1.85万元,主要是购置1台打印机和1台复印机;减少固定资产12.12万元,是拍卖公车1輌。增减变化构成减少固定资产10.27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度本部门无项目收支预算和决算,无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二十、商品服务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包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阳江市供销合作联社
201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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