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阳春分局
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阳春社保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阳春社保分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阳春社保分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阳春社保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阳春社保分局是主管社会保险工作的职能部门。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直接经办本辖区和中央、省属驻本辖区行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账户的信息资料,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3)办理本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业务。
(4)承担本辖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
(5)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统一领导和组织下,承担本辖区各项社会保险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编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
(6)按照上级统一规定,做好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社会服务工作,参与社会保险宣传。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分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且本部门没有下属单位。
1、阳春社保分局内设8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待遇核发股、保险关系股、城乡居保股、职工医保股、城乡医保股、稽核股。
(1)办公室。承办本分局日常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负责会议、文秘、档案、保卫、后勤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人事、党群和工、青、妇工作,负责信访、咨询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计划,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负责本分局社保保险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2)计划财务股。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付、结存的核算管理;编制基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收缴计划和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做好会计分析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管理、存储社会保险基金和支付社保待遇;处理银行票据业务;负责本分局财务管理。
(3)待遇核发股。负责养老、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和待遇的审核;建立和管理领取养老、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待遇人员的资料及支付台账;核发有关凭证,按规定定期调整养老、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核查退休人员和领取工伤津贴及遗属供养人员的生存情况。
(4)保险关系股。负责管理养老、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的缴费、社会保险登记和年审工作;按规定调整养老、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衔接税务征收和基金到账业务;负责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建立和管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档案资料及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征收台账,审核养老保险手册。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股。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核、发放;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核算;负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年度生存认证;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资料管理、运行分析及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发动和具体实施工作。
(6)职工医保股。负责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情况的核查;《养老保险手册》的制作、核发,社会保障卡个人账户额的管理;按规定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负责医疗保险停(退)保、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建立和管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档案资料及征收台账;审核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患者医疗费用和转移手续;参与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
(7)城乡医保股。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筹集和经办管理;负责本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核算;负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监督;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资料管理、运行分析及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发动及具体实施工作。
(8)稽核股。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内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稽核工作;负责本级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工作;指导、检查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
第二部分 阳春社保分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中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支出项目填列到类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类级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收入总计数应等于支出总计数。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和总计栏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栏=(2+3+4+5+6+7)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栏=(2+3+4+5+6)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支出项目填列到类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类级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收入总计数应等于支出总计数。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栏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栏=(2+3)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和《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经济分类科目填列到款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4)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数据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2015年预算数为“三公”年初预算数,决算数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3)1栏=(2+3+6)栏,3栏=(4+5)栏。7栏=(8+9+12)栏。9栏=(10+11)栏。
(4)“三公”数据合计为零的,在合计栏填列“0”,并在决算情况说明中予以说明。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功能科目填列到项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1+2-3)栏=6栏,3栏=(4+5)栏。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行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和《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表)。
第三部分 阳春社保分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阳春社保分局2015年度总收入857.41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57.4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807.74入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9.74万元,增长28.6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增加。
5.其他收入49.6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8.77万元,增长355.68%。主要原因:2015年增加社会保障卡制作经费。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阳春社保分局2015年度总支出887.34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87.3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54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34.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2.52万元,增加16.23%,主要原因是调整待遇,人员经费的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3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4万元,增加46.04%,主要原因是社保费率的提高,医保费用需要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3.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今年开始财政对本分局拨款公积金,往年没有这个款项。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阳春社保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80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7.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5.64万元,增长16.7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本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阳春社保分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0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7.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5.64万元,增长16.7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本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基本支出792.74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642.0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50.72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5.0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阳春社保分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15万元,完成预算16.48万元的67.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6.71万元,完成预算7.09万元的94.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4.44万元,完成预算 9.39万元的47.28%。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35.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11万元,增长1.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04万元,下降57.6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对分局内部的信息系统进行了很好的维护。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对分局内部的信息系统进行了很好的维护。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1万元,占60.17%;公务接待费支出4.44万元,占39.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 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 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6.71万元,2015年阳春社保分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辆,主要用于社保业务开展。
3.公务接待费支出 4.4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阳春社保分局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个,来访外宾 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33次,接待人数共 456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72万元,比上年增加13.33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业务量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XX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5.0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信息化建设”等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对分局内部的信息系统进行了很好的维护。
组织对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对分局内部的信息系统进行了很好的维护。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阳春社保分局有如下科目: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其中信息化建设: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其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三、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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