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年修正)第二十八条规定,应当分别审查以下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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