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经过全体会议、分组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等法定程序,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表决通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人事任免有关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梁所毅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阳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关于《阳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修改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阳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
会议听取并审议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阳江市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化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国兰、黄秀军、李宗瑞、冯周海、何健雄,秘书长郑玉生出席会议。副市长柯燕,以及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