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记者从市税务局了解到,2025年底前,纳税人出售本市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本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卖房再买房,可以退个税!鼓励刚需置换,想买房的快来找我!”近日,不少房屋中介在朋友圈发布相关退税信息,引发市民关注。记者从市税务局了解到,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相关规定,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建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
纳税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额的计算公式为: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举例说,假如在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包含增值税的情况下,杨先生10月份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售了我市一套房产,缴纳了4万元个人所得税,11月份在我市又重新购买了一套住房。如果新购住房金额为220万元,杨先生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的4万元个人所得税;如果新购住房金额为100万元,则杨先生可以申请退税的金额为2万元(100÷200×4=2)。
纳税人申请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需填报《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纳税人身份证件;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提供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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