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加大以旧换新补贴支持力度。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根据分配原则及省级财政加力配套支持,将统筹安排新一轮资金到我市,9月初起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真金白银”的实际优惠。
在家电以旧换新方面,《若干措施》中提出对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的15%补贴,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在落实《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分别从1万元、7000元提高至2万元和1.5万元。自《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申请补贴的消费者,均按照以上标准给予补贴。
此外,加力支持老旧货车报废更新,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分档次予以补贴。加力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更换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每套补贴4.2 万元。着力推动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等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按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加力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消费者将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报废并购买符合有关要求的合格电动自行车予以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在今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注册登记的乘用车,并且在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广东购买乘用车新车的,发放一次性购车补贴。其中,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2000元/辆;购车价格为25万元(含)以上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5000元/辆。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上述各档基础上增加补贴1000元。
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将进一步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落实,继续加强宣传和推广力度,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推动我市绿色消费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