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不少市民来信反映,他们的驾驶执照准驾车型原本是C、E,有效期满后,到交警部门办理换证时却变成了B1、E。近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的有关负责人,他们解释说,这种变化符合操作规定,并非工作人员失误。
该所负责人告诉记者,原准驾车型为“C、E”的旧驾驶证,可以驾驶小型汽车和摩托车,其中包括19座以下中型客车。此次换领的新驾驶证,取消了原来的“C证”,持证人可选择换领“B1证”或“C1证” 、“C2证”。“B1证”的准驾车型与原来的“C证”一样,而准驾车型为“C”类的新驾驶证,只能驾驶小车类,而不能驾驶中型客车。因此,在换领新证时,《全国机动车驾驶证登记系统》会自动将“C、E”变成“B1、E”,保留驾驶人驾驶中型客车的资格。不过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持准驾中型客车的驾驶证,必须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如果驾驶人申请自愿放弃准驾中型客车的资格,即选择降低准驾车型为“C1、E”,则每年无须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只需在换领新证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驾驶证和身体条件证明,并交10元驾驶证工本费。
关于市民对换领新证存在疑问的原因,该所负责人认为,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市民在换证时,对填写的表格内容没有仔细阅读。因为在表格上已经注明:“原C证可换领B1、C1、C2证,换领B1证的,须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逾期一年未提交将予以注销;换领C1、C2证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驾驶证有效期内无须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另一方面,也可能存在工作人员解释工作不到位,造成市民对车管政策理解不透彻。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支队要求窗口民警和工作人员在办理驾驶人换领新驾驶证时,应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该支队还在车管所办证窗口的显著位置设置了相关内容的提示牌,让驾驶人明白换领新驾驶证的有关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