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5日从南方航空、深圳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官网了解到,自4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将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调整之后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5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0元。这意味着市民乘坐飞机出行,将增加一定的出行成本。
此前,3月5日,燃油附加费上涨,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费。此次燃油附加费调整,800公里(含)以下航段从20元涨到5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从40元涨到100元,涨幅达150%。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段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人每航段征收2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人每航段征收50元。
我市旅游界人士表示,各大旅行社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熔断”机制,从去年底暂停了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上调,对旅行社影响是个未知数,但市民购买国内航线机票除了要多支付上涨的燃油附加费,还需额外支付每人50元征收标准的机场建设费。也就是说,市民购买800公里及以下的航班需多支付100元,800公里以上的航班需多支付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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