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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可以“修复”不良征信记录?
都是骗局,征信洗白不可信
来源:阳江新闻网 作者:何成众 周金兰 时间:2022-03-23 09:49 【字体: 】 浏览量:-

  随着征信报告应用场景日趋丰富,社会大众对征信报告的关注热度逐渐提高,一些不法分子趁机招揽生意,关于“征信洗白”“征信铲单”等虚假宣传频现,其中以“征信修复”最引人注目。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提醒,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这一说法,所有声称是合法的、商业的、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

  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介绍,社会公众对征信问题的认识存在两大误区。误区一,认为有偿(代理)“征信修复”是合法的。该负责人说,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这一说法,所有声称是合法的、商业的、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市场上所有关于有偿(代理)“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的宣传都是虚假的、非法的。该负责人同时指出,该种骗局常见的套路是假冒权威专家、专业律师,自创“征信修复”名目。还有一些就是诱导信息主体委托其“代理征信维权”,要求信息主体提供身份证件、银行卡号、联系方式等重要敏感个人信息,并支付高额服务费;有的教唆个人用“非恶意逾期”等理由无理投诉,甚至伪造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进行恶意投诉等。

  误区二,认为有偿“征信修复”等同于“征信异议”。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 5 年。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无权随意更改、删除征信报告中正确展示的信用信息。该负责人说,如个人认为征信报告中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不收取任何费用。该负责人指出,征信异议本质上是一种“改正错误”的纠错机制,与有偿(代理)“征信修复”有本质区别,利用非常规手段不仅不能消除展示无误的不良信用记录,甚至会对个人造成不良影响。

  人民银行阳江市中心支行提醒,个人征信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征信报告是对个人信用信息真实、客观的记录,任何机构都不能随意修改。对信息主体而言,坚决不要相信有偿(代理)“征信修复”,如果对信用记录有异议,可以向金融机构或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出征信异议;如果认为征信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征信的异议和投诉办理都是不收费的。同时,应合理负债,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还款,避免出现逾期。并且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不要把身份信息随意提供给他人,如发现个人信息被盗用的情况,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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