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 | 移动版 | 繁體版 | English |

阳江法院为民办实事,设立69个驻村(社区)法官工作室
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家门口解决
来源:阳江新闻网 作者:刘文婷 刘小婷 费晓琴 时间:2021-09-16 09:04 【字体: 】 浏览量:-
转载分享:

  “喂,法官你好!我们镇中心幼儿园施工建设致邻里房屋受损,双方矛盾纠纷长达一年多,能过来调解一下吗?”近日,接到溪头镇综治中心的请求,阳西县法院派驻溪头镇法官工作室的佘世韬立马赶到,对双方进行调解。

  原来,去年3月,溪头镇中心幼儿园施工方在建设学校楼舍过程中,造成刘某房屋结构受损。刘某多次找幼儿园代表方,要求对受损房屋作赔偿处理,但因双方提出的赔偿数额差额太大,致使矛盾日益激化。

  当日,在镇综治中心的主持下,调解工作在镇联合调解室进行。得知双方对房屋受损的事实均予以确认,但争议的焦点在于修复赔偿的数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现场气氛一度紧张。佘世韬一边耐心安抚,一边想出调解办法。

  “你们提出的赔偿意见,对方都不同意。不如这样,由县教育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修复方案和修复价格进行评估鉴定,以鉴定意见作为赔偿标准。”“这样可以,委托第三方鉴定公平。”对于法官的建议,当事双方一拍即合,僵持了一年多的冰山关系这一刻得到缓和,该起纠纷迎来转机。

  有了法官工作室,村里发生纠纷矛盾,直接找法官,已渐渐成为基层群众和干部的新习惯,我市基层法治建设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近日,阳春三甲镇大垌村一农户因修房子,车辆运输建筑材料需轧过邻居家屋边的一点菜地而遭对方拒绝,双方僵持不下,闹到村委会。当天,阳春法院潭水法庭庭长林辉赶到调解现场,从土地权属角度解释,认为菜地虽由该邻居家耕种但仍属集体,不给他人运输材料于法于理无据,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邻居听取法官建议,最终让出面积约4平方米的菜园,待对方建好房后再恢复种植,该起纠纷顺利化解。

  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4月起,阳江法院在全市各县(市、区)共设立69个驻村(社区)法官工作室,选派了业务精湛、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通过每月一天驻点村委会接受群众咨询以及公布联系电话随时接受电话咨询等形式,将司法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实现“法官下基层、就地解纠纷、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据统计,自法官工作室成立以来,共调解基层矛盾、提供法律咨询177次,参与普法宣传102次,受到基层群众的欢迎。

  “农村及社区对司法需求较大,探索驻村(社区)法官工作室,就是有效地将司法资源向一线延伸,为乡村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下一步,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将进一步推广驻村(社区)法官工作室,力争实现乡村(社区)法官驻点联系的全覆盖。”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相关文件:


文档附件: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