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向本报“民生热线”反映称,到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储蓄卡时,办理流程比过去更加严格了,除了提供身份证,还需出示工作证明或居住证明,否则无法办理。记者从市反诈骗中心了解到,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银行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监管,要对客户身份信息及开户用途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才予以开户。
市民凭身份证难办理储蓄卡
陈先生告诉记者,今年5月初,他成功入职我市某家教育机构。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时,该机构要求陈先生提供一张工商银行储蓄卡,以便发放工资。为此,他在5月16日前往公司附近的工商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储蓄卡。在办理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告知需提供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才能予以办理。对此,陈先生十分不解。“以前办理储蓄卡,都不用提供其他证明,只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就可以。”陈先生表示,自己只是办理储蓄卡又不是办理信用卡,为什么要出示工作证明?倘若市民没有工作,难道就不能办理储蓄卡吗?
无独有偶,市民霍先生在前往农业银行网点办理储蓄卡时,也遇到类似的情况。原来,霍先生即将入职的公司,让他提供农业银行储蓄卡,用作发放薪资。于是,霍先生前往就近的农业银行网点办理该业务。霍先生说明开卡目的,但银行工作人员却要求他出示相关工作证明及居住证明。无奈之下,霍先生只得折返两趟取得相关的证明。
在办理过程中,霍先生询问需提供什么居住证明资料,银行工作人员称可出示租房、购房的合同。最终,霍先生向工作人员出示租房合同后,方顺利办理了储蓄卡,但租房合同原件却被银行工作人员留下存档了。“我特地说明这是租房合同原件,但银行工作人员表示需要的就是原件。”霍先生说。
多家银行升级开卡审核信息
6月4日下午,记者以办卡客户的身份走访了市区几家商业银行,发现办理储蓄卡不一定需提供工作证明,但开卡审核流程确实相比以前会更加严格。
建设银行和邮储银行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在为客户办理储蓄卡时,不需要客户提供纸质版的工作证明,但会了解客户开户的意愿与开户目的。网点工作人员表示会通过询问客户职业、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甄别客户开户的情况。如果在询问过程中,发现客户开卡意愿强烈但言辞又前后矛盾,就会被视作存在“异常行为”,会加强审核。
相对上述两家银行而言,农业银行以及工商银行办理储蓄卡的审核流程更加严格。记者走访时了解到,这两家银行都需要前来办理储蓄卡的客户出示相关证明。其中,农业银行网点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实际情况会要求客户提供如下的证明资料:一是客户办理储蓄卡用作发放工资待遇的,需要用人单位出示相关证明以及居住证明;二是客户处于待业状态需要办理储蓄卡,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打印证明自身待业的证明,或出示就业失业登记证;三是对于非本地户籍需要办理储蓄卡的客户,需提供住居住证明、房屋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等资料进行核验;四是其他符合年龄规定的客户(如在校大学生、高中生)可携带学生证或在校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来行办理。如果是未成年人需要开卡,则需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携带相关证明前往办理。
虽然各大银行的开卡条件各不相同,但都需要客户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各大银行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类型的人群,可能会要求客户提供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工作证、居住证、学生证、在职证明、营业执照、房屋购买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煤气发票等。因此,建议市民在前往银行网点办理储蓄卡时,最好先拨打相关银行的客服热线,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咨询。
推进“断卡”行动斩断黑灰产业链条
为什么银行对个人用户申请办理新银行卡有更加严格的要求呢?6月8日,记者从市反诈骗中心了解到,由于近些年社会上非法买卖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活动问题日益突出,必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惩戒和治理。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两个月后,打击力度再度升级。2020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其中强调电信行业监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将依法加强行业监管,电信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要按照“谁开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需对客户的身份信息及开户用途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才能开户。
“以往总有一些为利益所驱动的群众去办理储蓄卡,然后倒卖给‘卡贩子’。”市反诈骗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10月以来,广东省全力推动“断卡”行动纵深开展。截至今年6月7日,我市共铲除涉“两卡”犯罪窝点4个,打掉黑灰产业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93名,侦破案件255起;已对244名开办涉案银行卡人员实施惩戒;已对67名出租、出售、出借、购买电话卡的失信人员进行公开惩戒。
市反诈骗中心提醒,对于买卖、转借、转租手机卡、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予以刑事处罚。广大群众切勿因占小便宜而惹上大麻烦,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坚决不当犯罪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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