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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企业和参保人权益 企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可延期缴费
来源:阳江新闻网 作者:费先霞 冯嘉文 时间:2020-02-05 10:20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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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月4日从市税务部门了解到,为解决部分企业因员工无法正常上班、无法正常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等问题,最大程度降低现场集中办理业务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保障企业和参保人权益,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企业无法按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可延期缴费,此外市民也可通过“非接触”式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据介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对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疫情期间,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费、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延长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应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

  市税务部门提醒,缴费人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等业务的,可通过“非接触”式渠道办理,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企业登陆)——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缴费办理,个人通过电子税务局(个人登陆)——事项办理——社保费,或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个人业务——社保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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