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还能拿回之前缴纳的渔船服务费,感觉跟做梦一样,感谢县纪委、感谢镇政府维护了我们的权益……”近日,阳西县溪头镇举行了一场特别的资金返还仪式,177万余元违规收取的渔船服务费悉数退还至渔民手中,渔民们拿回自己的劳动所得,十分高兴。
此前,根据阳西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委巡察组对溪头镇及所辖村开展巡察,收到群众反馈该镇存在个别渔委会违规收取渔船服务费问题,第一时间将其作为边巡边移边查问题线索移交给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该问题开展摸排核实,通过“室组镇”联合办案,仅用半个月时间快速攻坚突破,理清相关事实。据了解,溪头镇新兴、新发、溪渔3个渔委会自成立起,便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违规向渔民收取渔船服务费用于公共支出,涉及渔民331人、渔船383条,共计177万余元。
违规收取服务管理费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加重了群众负担。该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相关涉案人员,给予3名渔民党支部书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3名渔委会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要求溪头镇委镇政府立即采取措施追缴资金并返还给渔民。
为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督促涉案渔委会党支部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通过案件剖析,引导党员干部深刻吸取教训,强化纪法意识。同时,制发7份监察建议书,要求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聚焦违规收费及在集体资金、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通过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此外,要求该县海洋发展局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渔委会工作业务指导,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和渔民的法律意识,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管理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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