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 | 移动版 | 繁體版

江城区:检察院督促有关部门整治“生鲜灯”乱象
规范使用照明灯具 保护消费者权益
来源:阳江新闻网 作者:张贝奇 高望 时间:2024-06-24 10:03 【字体: 】 浏览量:-

  “这个灯改得好,海鲜水产、青菜肉类一眼就能看出来新鲜不新鲜,我们买得也更放心了!”近日,在江城区某农贸市场买菜的市民们惊喜发现,摊位上的“生鲜灯”已经替换成符合标准的照明灯具。

  今年4月,江城区检察院在“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上收到一条线索,反映辖区内部分农贸市场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现象。该院随即对辖区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进行走访调查,发现个别商家确实存在销售时违规使用“生鲜灯”等照明设施的情况。

  “直接使用红色LED灯,或套上有色灯罩、塑料袋等,就能给产品增加一层美颜滤镜,看不出什么瑕疵。”办案检察官介绍,农贸市场经营者使用这类显色指数低的“生鲜灯”照明灯具,容易影响消费者的视觉感受,降低对产品新鲜度的辨识能力,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江城区检察院依法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堵塞监管漏洞,严把食品安全关。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细化部署,对涉案农贸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发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对全区农贸市场“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多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并现场张贴投诉电话,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加大监管力度。

  今年5月,该院还对“生鲜灯”整改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在农贸市场现场举办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等参与,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管理,鼓励商家诚信经营,推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相关文件:


文档附件: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