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早上,阳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收到一份从深圳寄来的快递,本以为是工作文件,打开一看是一面印有“惩恶扬善执行神速 廉洁奉公真诚为民”字样的锦旗,落款人正是拿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贺某某。
事情追溯到2020年2月,贺某某通过网络向陈某某购买一批口罩,但陈某某没有按照约定如期交付口罩给贺某某。因此,贺某某以未收到口罩要求陈某某退还已支付的货款为由诉至阳西法院。阳西法院于2020年7月立案,经审查,依法判决陈某某应退还口罩款10.5万元及利息给贺某某。判决生效后,陈某某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贺某某遂向阳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阳西法院于2021年7月立案执行。执行期间,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查询其名下的财产,发现其名下有房产一套。执行干警多次联系陈某某及其家属,向他们以案释法,阐释不履行法律文书生效的义务的后果。最后,陈某某的姐姐与贺某某达成和解,约定由陈某某的家人代其向贺某某分期偿还款项。12月25日,贺某某收到了全部款项,遂向法院申请结案。
阳西法院执行干警表示,这面锦旗不仅是群众对干警高效办案、尽职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工作的鞭策。今后,阳西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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