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东法院宣判一起招摇撞骗犯罪案件,一男子冒充警察假装帮忙,骗钱又骗吃,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林某曾在公安机关做过辅警、门卫,对公安机关有所了解,觉得警察的身份可以带来利益,遂产生冒充警察的想法。2017年初,林某在饭局上认识被害人邓某后,向邓某声称自己是阳江市公安局某支队的副科长,并多次在微信上发送警服照、办公照片等给邓某。邓某当时正在查找一名拖欠其借款并下落不明的借款人,便想借助林某的“警察”身份查找该借款人。林某假装帮忙,并借此多次向邓某索取红包作为“辛苦费”,期间两人多次外出吃饭游玩并由邓某支付相关费用。林某共计收取了邓某红包约600元,吃饭游玩共计花费约13000元。
阳东法院审理认为,林某的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而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法从重处罚。鉴于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阳东法院以林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办案法官介绍,冒充人民警察进行招摇撞骗,既损害人民警察的尊严,破坏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形象,又损害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应当从重惩处。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工作、生活中切莫轻易相信他人的花言巧语,遇到困难时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莫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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