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城区人社局志愿服务队到白沙街道大岗村上垌村大槐种猪场开展普法宣传行动。4名仲裁人员以“法制人社 志愿青春”为名,迅速响应群众提出的宣讲需求,上门为养殖户介绍职工劳动保障和企业用人政策。
当日上午,仲裁人员来到阳江市明展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只有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才能约定试用期,且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仲裁员向企业代表详细讲解了如何支付劳动工资和加班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如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法律法规,并具体指导企业完善劳动合同内容、完善企业用人规章制度。
据悉,本次普法活动是江城区人社局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旨在落实《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健全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减少劳资纠纷发生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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