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22〕99号)要求,现将我市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群众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依法由我市内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群众可选择向我市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内部协作机制处理群众的申请。
二、法律援助机构在日常解答群众咨询、接收群众申请材料的工作中,若发现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事项不是由本机构受理但属于本市其他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应当主动告知群众可以通过市域通办机制进行法律援助申请,并对市域通办机制进行说明。
三、接收申请人选择通过市域通办机制递交申请材料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向申请人发放告知书,协助申请人签署告知书并书面形成“同意转交申请”的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接收材料连同告知书和申请材料代收凭证,邮寄或通过公文流转渠道交换至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同时告知申请人。转交材料所需的时间不列入受理期限内。
四、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对通过市域通办机制提交的法律援助申请实行无差别化的受理、审查和组织办理。
附件: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地址和联系电话
阳江市司法局
2022年4月25日
附件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地址和电话
1.阳江市法律援助处,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739号一楼,电话:0662-3369779。
2.阳春市法律援助处,地址:阳春市朝南路74号一楼,电话:0662-7733604。
3.阳西县法律援助处,地址:阳西县县城桥平一路91号一楼,电话:0662-5528148。
4.阳东区法律援助处,地址:阳江市阳东区恒达路13号一楼,电话:0662-6630038。
5.江城区法律援助处,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光阳街8号一楼,电话:0662-3230148。
6.海陵区法律援助办事处,地址:海陵区闸坡镇旅游大道中220号,电话:0662-3887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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