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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阳江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来源:阳江市司法局 时间:2021-11-19 10:11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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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公开遴选市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的遴选聘任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阳江市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遴选范围:  

  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专家。  

  三、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外聘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2.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担任外聘法律顾问的情形。

  (二)外聘法学专家、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法学专家担任法律顾问,应当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经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4.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外聘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情形。

  四、外聘法律顾问的职责:  

  办理政府法律事务,主要包括:  

  (一)为重大决策、重要改革事项、重大投资项目、法定规划编制与调整、收费项目调整以及其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审查;

  (三)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审查、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

  (四)为处置尚未形成诉讼的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

  (六)为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七)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聘任期限

  3年。

  六、聘请费用

  根据法律顾问的实际工作支付合理报酬。

  七、遴选程序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1月29日。  

  (二)报名方式:  

  1.律师事务所。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自愿报名参与遴选。填写《阳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律师事务所)》一式两份,并附上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等证明填表内容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2.法学专家、律师。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参与遴选。填写《阳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法学专家、律师)》一式两份,并附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律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政治面貌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填表内容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报名采取邮寄和实地报名两种方式(地址:阳江市江城区漠江路739号,阳江市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科)。  

  (三)审核

  由阳江市司法局对报名者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律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专业优势、信用评价和参选人员的政治品行、学历履历、业务水平、专业特长、职业操守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  

  (四)聘任

  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择优确定阳江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名单,报市政府批准后聘任。

  

  联系人:姚采伶;联系电话:0662-3328027;传真号码:0662-3324827。

  

  附件:

  1.阳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法学专家、律师)

  2.阳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律师事务所)

  

  

  阳江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17日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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