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原《阳江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阳府〔2013〕135号)有效期满,为有效推进我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保证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政策的延续性,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我市的实际,我局牵头重新起草了《阳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的有关规定,拟对《阳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听证内容
《阳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听证参加人的确定与申请
(一)听证参加人资格
凡与此相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其他有意愿参加听证的阳江市居民及其他人员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二)社会公众参加听证会的申请方式和条件
申请人可采用电话、电子邮箱或信件的方式提出,申请时应如实表明自己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经确认属实后为有效申请。
四、申请截止日期
2021年8月23日。
五、参加听证会代表人员范围
(一)人大、政协、专家学者、市直相关单位代表;
(二)县(市、区)相关单位代表;
(三)社会组织、企业单位代表
(四)社会公众代表。
六、听证会时间
2021年9月16日上午9:30。
七、听证会地点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业务评审室。
八、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听证申请人经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发放的有关凭证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阳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10号阳江市房屋征收办公室;邮编:529500;
联系人:钟生;联系电话:0662-3323120;
邮箱: yj3323109@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参加听证会报名表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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