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表彰对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现将我市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6日至5月11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市扶贫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市扶贫办联系电话:0662-2266079;传真:2285399;通讯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6号。
附件:1.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2.广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阳江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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