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做好通报表扬2019-2020年全省脱贫攻坚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农扶组函〔2021〕1号)精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对2019-2020年全省脱贫攻坚工作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经村、镇、县逐级推荐和市扶贫办审核,我市拟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推荐省总工会驻阳春市春城街道头堡村扶贫工作队等18个单位为突出贡献集体、傅敬忠等151名同志为突出贡献个人。现就拟推荐对象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2月18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扶贫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19-2020年脱贫攻坚突出贡献集体拟推荐汇总表
2.2019-2020年脱贫攻坚突出贡献个人拟推荐汇总表
阳江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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