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4日,我单位在广东省阳江市东平镇南鹏岛海域(21°34′149N,112°16′083E)查获船牌号为“湘岳阳货1377”运砂船壹艘,“湘岳阳货1377”运砂船船上装载海砂一批,经调查发现,该涉案海砂无合法来源证明,也未能找到相关货主。案发至今,该案当事人未到我单位接收调查,现请涉案物品的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单位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公告期满无人认领,我单位将按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联系人:张凯,电话:0662-6676106。
特此公告。
阳江海警局阳东工作站
2020年10月27日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