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30日11时27分,阳江海警局海警21513艇在阳江市海陵岛以南附近海域(21°18.033′N,112°01.138′E)查获谭武朋驾驶的蟹笼船一艘,该船未编刷船名船号,船上人员无法提供船舶有效证件,该船长38米,船宽6米,船身水线以下为朱红色,水线以上为深蓝色,驾驶室为白色。案发至今,涉案船只权利人未到我单位接受调查。现请涉案船舶的权利人或者权利相关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我单位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公告期满无人认领,我单位将按照无主财物依法办理,登记后上缴国库。联系人:邱晨航,电话0662-8306010.
特此公告。
阳江海警局海陵工作站
202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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