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阳江核电厂核6座反应堆安全运行,加强核电限制区管控的安全保障与环境管理,根据阳江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阳江市涉及机构改革的本级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司函[2019]123号)要求,我局起草了《阳江核电厂周围限制区安全保障与环境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将《阳江核电厂周围限制区安全保障与环境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反馈意见时间从挂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阳江市西平路80号阳江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和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邮政编码:529500;电话:3310557),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g3310557@126.com。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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