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 | 移动版 | 繁體版
2019年12月23日,我局在阳江市保丰港17号码头附近海域查获涉嫌走私冻品案1起,经查悬挂“台汶西自022”字样的铁壳船无相关证件,案发至今,该案当事人未到我局接受调查,现请涉案物品的权利人或权力相关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我局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告期满无人认领,我局将依法处理。联系人:乌警官,电话:0662-3677111。特此公告。
阳江海警局
2020年5月20日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