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医疗保障局代市政府草拟了《阳江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为期10天。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联系电话:0660-3100101,传真号码:3100211
电子邮箱:yjyb3100620@163.com
二、信函:阳江市江城区创业路83号(五楼)阳江市医疗保障局(政策法规科),邮编:529500
附件:《阳江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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