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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阳江市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公告
来源:市科技局 时间:2017-04-01 16:48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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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核心和关键作用,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阳江市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个人于201747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给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联 系 人:黄君

  联系电话:3222297(传真3238108

  电子邮箱:yjkjj97@163.com

  通讯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安宁路38号(编码529500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2017331

  阳江市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核心和关键作用,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特制定阳江市创新驱动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广东省创新发展大会以及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的部署,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通过推动科技协调有序发展,加快关键领域技术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企业孵化服务体系,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加速创新人才集聚,形成较为优化的科技创新发展环境,为坚持以海兴市、绿色发展,实现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美阳江的宏伟目标提供强大引擎和持续动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阳江市科技创新环境更加优越、创新机制更加完善、创新要素更加集聚,科技创新水平显著提升。

  ——研发投入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经费支出达到27.6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1.3%。科技金融服务技术研发的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创新投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展。

  ——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0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省级工程中心28家、市级工程中心98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4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8家;科技企业孵化器7家,众创空间4家,孵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发展。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50家,高新技术企业总产值500亿元。

  ——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全市专利申请量每年3500件,其中发明专利200件。

  ——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科技创新扶持政策更加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二、主要任务和行动

  (一)实施创新环境优化行动,构筑创新发展支撑平台。

     深入实施《广东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行动计划》,继续深化现有改革举措,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加快形成条件完备、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研发环境。

  1.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积极宣传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改革举措、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切实落实国家、省、市创新发展政策、措施,结合阳江实际,继续出台我市创新发展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我市创新发展政策体系,完善创新环境。(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局。)

  2.激发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通过企业研发财政补助、发放创新券等形式大力资助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要通过科技项目的实施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企业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占当年销售额的比例,一般工业企业达2%以上,创新型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达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5%以上。加大科技奖励力度。对获得国家、省各类科技奖励的从市级科技奖励资金中按国家、省的标准配套奖励。(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

   3.加大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的建设。重点支持研发、孵化和服务业绩突出的新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组建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积极引导、支持各地高校在阳江建设产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加大力度,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大力支持具备条件的行业骨干企业、科技型企业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组建一批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建设行动,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4.大力推进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支持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中心、阳东区科技创新中心等条件较好的孵化器创造条件建设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高新区政府、阳东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国土局。)

  5.积极发展新型孵化载体充分利用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有利条件,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服务平台,为构建完善孵化链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大力培育和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全市各县(市、区)要实现孵化器全覆盖,各县(市、区)要积极引导企业、高校院所和民间金融机构等各类投资主体共同参与建设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加强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创新链配置资金链,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设立市科技金融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设立种子基金、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和科技股权众筹领投基金等,撬动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阳江分中心建设,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加快开展科技信贷。(牵头单位:市金融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8.着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贯彻落实双创系列政策,依托园区、高校和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科技四众平台。建设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组织开展双创活动周、众创杯等创新创业服务系列活动,建立创业基金,支持创新创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

  (三)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推动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加强宣传、培训和辅导工作,扩大受惠面,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发展。

  9.积极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深入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以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专利、人才、融资、用地及财政后补助等方面扶持政策的探索。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数据库,实施重点指导与帮扶。建立市、县(市、区)联动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制,建立培育考核制度,大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国税局。)

  10.提升高新区建设水平。支持高新区创造条件申报国家级高新区,提高产业集聚水平。支持高新区建立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或集研发、孵化于一体的研究开发院。落实好国家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牵头单位:高新区政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税局。)

  11.实施重大专项。加强与省重大专项的对接,调整优化市科技重大专项。围绕我市重点和支柱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重大科技问题,加快实施一批省市合作重大科技专项,加强自主核心技术攻关。(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四)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行动,构建创新智力支撑体系。

  深入推动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之间的产学研合作,加速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创新资源向阳江集聚,促进创新主体和创新资源深度融合。

  12.深化产学研融合。推进高校与阳江行业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合作,建设产业产学研创新联盟。推动校地、院地共建研究院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建设。鼓励、支持全国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在阳江建立和完善各类科研、教学机构。鼓励、支持企业建立院士、博士后工作站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继续引进企业科技特派员,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与技术难题。(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畅通产学研合作渠道。建立政府与高校、科研院所的联系渠道,加大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对接。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科技交流与合作展览会和对接会。建立科技成果数据库,积极举办科技成果推介会、项目洽谈会、技术座谈会,加大对接力度,加快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服务和保护体系,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发展。

  1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中国(阳江)五金刀剪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加快构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快速通道。加强知识产权队伍建设,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预警、风险防范、维权援助与涉外应对机制,组建产业专利联盟,重点组建五金刀剪产业专利联盟。 (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

  15.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优化专利申请资助政策,加大专利资助力度,重点资助发明专利申请、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力促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大幅度增加。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地位,加强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清零,实现专利全覆盖,引导更多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牵头单位:市知识产权局;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

  (六)实施创新人才集聚行动,构建创新智力支撑体系。

  落实人才政策,建设人才高地,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着力营造人尽其才、人才辈出、安居乐业的人才发展环境。

  16.引进创新人才和团队。认真抓好《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对接国家、省人才计划,研究和完善我市人才引进的政策措施。大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

  17.优化人才创业环境。贯彻落实省有关科技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将专利创造、标准制定及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允许和鼓励科技人员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兼职,鼓励创新型人才以其专利、发明、技术、资金等要素投资入股并参与分配。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作用,全面营造有利于科技人才发展的环境。(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

  18.优化人才生活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招才引智工作的意见》(阳发〔20106号),切实为在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结合实际,采取货币补贴(购房补贴、房租补贴)、提供房屋租住(人才公寓、购买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等方式解决外来人才住房问题。(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市国土局、市科技局。)

  三、保障措施

  19.加强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创新工作,成立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研究解决创新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任务和目标,制定分步实施方案,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委办、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局。)

  20.加强宣传。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创新发展的宣传,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创新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营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

  21.加强评估。加强对全市创新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建立统筹协调检查机制,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创新驱动发展督促检查,抓好各项创新政策贯彻落实,推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逐一落实。(牵头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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