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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7日,阳江市公安边防支队在阳江市阳东区东城路段附近查获赣K53868号牌的货车,车上有涉嫌走私洋酒、红酒、香烟等物品一批,上述物品已移交我办协调处理。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请上述物品所有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持合法手续到我办认领,逾期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阳江市海防打私办。
联系电话:0662-3323242。
阳江市海防打私办
二○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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