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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阳江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预案的通知(阳发改〔2016〕2号)
来源: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16-02-25 16:41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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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该文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为阳部规〔20163号。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224

  

  

  阳江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预案

  

  为积极应对农副产品价格节日性上涨、季节性上涨、灾害性上涨,确保我市农副产品价格基本稳定,依据《广东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管理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民生、稳价惠民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以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项目单位为主体,根据农副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在重大节日期间、生产淡季或灾后适时组织农副产品价格调控,引导农副产品市场价格平稳运行。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指导。市发展改革局根据农副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及时提出实施农副产品价格调控并下达《阳江市关于实施农副产品价格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调控时间、地域和调控的品种、价格和数量要求。

  (二)企业运作。参与农副产品价格调控的企业(附件1)按照政府提出的调控品种、价格和数量要求,运用日常建立的生产、流通、销售3个环节的对接关系(见附件2:阳江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网络结构图)或利用政府指定的临时调控点(附件3),自行开展农副产品价格调控。其中,纳入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单位在保供稳价协议期内应按约定至少义务参与政府组织的调控一次。

  (三)稳价惠民。通过实施农副产品价格调控,有效引导市场农副产品价格平稳运行,并运用市级价格调节基金对参与调控的企业(纳入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单位保供稳价协议期内首次参与调控除外)按照先控后补的原则给予适当的补贴,通过参与调控企业让利广大市民。

  三、组织实施

  (一)调控时机与时间

  1.规定动作。春节或其他重大节日前3-5天,具体时间在《通知》中明确。纳入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单位在保供稳价协议期内应按约定义务一次参与政府组织的调控,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市价格调节基金规模和重大节日前农副产品价格变化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实施。

  2.自选动作。在蔬菜生产淡季,纳入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的项目单位自主开展蔬菜平价周等活动。

  3.应急动作。当我市遭受台风、暴雨、冰雹、冰冻等严重自然灾害后3-7天,具体时间在《通知》中明确

  (二)调控范围

  除规定动作要求在我市城区(包括县级政府所在地)实施调控外,自选动作和应急动作可视情况而定。

  (三)参与单位

  我市纳入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单位为调控主要参与单位,实施调控时视情况确定具体单位并在《通知》中明确。实施调控时,以实施调控的城区范围内已纳入项目库管理的平价商店为日常调控点,在大型农贸市场选取一定数量的摊位供生产、流通环节企业直销作为临时调控点,采取生产、流通、销售3个环节企业联动的方式,为市民提供平价农副产品。 

  (四)调控品种

  以《家常农副产品目录(第一批)》(粤价〔201178号)及我市新增的农副产品品种为主,分粮、油、猪肉、鸡蛋、家禽、蔬菜六大类,实施调控的具体类别和品种在《通知》中明确。

  (五)调控价格

   调控价格执行政府调控协议价,调控协议价与调控前五天同类品种的市场平均价持平或由政府明确调控品种的具体价格。调控协议价在《通知》中明确。

  (六)调控数量

   按我国每人每天蔬菜、猪肉的平均消费量为0.4公斤和0.1公斤计,根据实施调控区域常住人口数量测算每天蔬菜、猪肉市场需求量。具体调控数量由市发展改革局按市场需求量的一定比例确定后分解到各调控点,或采取各调控点定量(或足量)供应的方式进行调控,在《通知》中明确。

  四、资金保障

  按照先控后补的原则,按实施调控区域运用市级价格调节基金,对各调控点按政府调控协议价销售的价差部分按量据实给予适当补贴。纳入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单位保供稳价协议期内义务参与调控除外。

  五、部门职责及分工

  调控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组织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以及三项建设参与企业共同实施。

  市发展改革局职责:调控期间,组织人员对各调控点进行巡查和监督检查,确保价格调控政策执行到位。采集分析近期猪肉和蔬菜价格数据,科学制定调控期间肉菜零售限价标准。对调控期间工作执行不到位、不落实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督促,要求其及时整改,做好调控直销点明码标价等工作。协调阳江本地新闻媒体做好调控专题新闻报道工作。

  市财政局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保障调控经费的划拨。协调调控期间筹备工作,参与开展验收核算、总结评估等工作。

  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职责:检查调控直销点调控品种执行政府指导价情况,指导肉菜调控直销点营造调控氛围,维护好现场经营秩序。协调肉菜调控直销点与其他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好市场秩序,纠正巡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落实在调控直销点悬挂横幅等,让市民了解肉菜价格调控工作,参与开展验收核算、总结评估等工作。

  六、资金核算及总结评估

  每次调控结束后,由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查验相关数据资料,对农副产品价格调控的品种、价格、数量、价差进行验收核算后,将补贴资金划拨企业账户。同时对调控工作进行效果评估、总结,并将调控的基础数据如调控品种、价格、数量、价差、资金补贴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进行修改或废止。

  

  附件:1.阳江市参与农副产品价格调控的企业名单

       2.阳江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网络结构图

       3.阳江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临时调控

       4.阳江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巡查工作方案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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