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流标项目的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流标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时间10天,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并反馈给我们。
联系电话:0662-3428832,传真:0662-3428806
联系人:杨生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4月15日
附:
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流标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近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积极开展招标投标制度创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流标项目的管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项目核准制度
两次公开招标流标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项目,招标人可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核准该项目为邀请招标方式,经发展改革部门核准为邀请招标方式后,招标人可通过随机摇珠方式选择项目承包人,但首次核准为邀请招标的项目不能采用随机摇珠方式选择项目承包人。两次公开招标流标的造价咨询项目,招标人应按照《阳江市招投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选定承包人管理办法》(阳府〔2013〕134号)及本市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采用随机摇珠方式选择项目承包人。
二、合理设置投标报价上限
由公开招标方式核准为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应按照如下办法设置投标报价上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报价上限的,作废标处理。
(一)房屋建筑施工工程为招标控制价的85%;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招标控制价的82%;
(三)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等服务类项目,工程收费基准价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按下浮30%设置;工程收费基准价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按下浮40%设置;工程收费基准价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按下浮45%设置;工程收费基准价500万元以上的按下浮50%设置。
三、规范邀请投标人
由公开招标方式核准为邀请招标方式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招标项目,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
(一)当原参加公开招标活动的投标人3家以上(含3家)时,招标人应邀请原参加该项目公开招标阶段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当原参加公开招标活动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接受邀请投标的原参加公开招标活动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除在邀请1~2家原投标人的基础上邀请3家以上(含3家)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外,还应在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项目的投标邀请公告书,公开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发布投标邀请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三)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通过摇珠方式选择项目承包人活动。
经资格审查合格或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否则,该项目招标流标。
四、随机选择承包人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合格投标人有3家以上(含3家)时,招标人应在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从合格的投标人中摇珠选定前3名承包候选人。摇出第一个编号为第一承包候选人,拟定为项目承包人。摇出第二个编号为第二承包候选人,依此类推。第一名承包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可依次从另两名承包候选人中选定项目承包人或重新招标。
五、以上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有关文件与本通知相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未尽事宜执行现行本市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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