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液化石油气将不再允许“自提”。6月1日起,全市各瓶装液化气充装企业、供应站点将一律取消用户自提购气方式,统一由送气服务人员将气瓶配送到户,并提供免费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服务,督促用户消除用气安全隐患。
5月14日,记者在市晨熙煤气有限公司看到,陆续有市民用摩托车或小车将气瓶运送到该公司充气,两名市民正在公司办公电脑前进行实名制登记。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司已按要求对气瓶赋码建档,禁止充装非本公司的气瓶,并严格落实扫码充装和信息化管理,按规定实行实名制销售。同时,针对下月起开展的统一配送到户工作,对相关人员就入户安检工作进行了培训。该负责人表示,为了更好地服务用户,希望相关部门不断完善配送到户的相关实施细则,并加强燃气市场管理和打击“黑气”力度,为城市燃气安全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线。
据介绍,该公司从去年6月7日起落实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不得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的规定,并开展个人气瓶置换工作。今年1月中旬开始,该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气瓶停止赋码及数据录入工作,不在该公司赋码的气瓶可置换为该公司自有产权气瓶。
据了解,去年6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液化石油气经营和气瓶充装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组织全市18家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就《通告》开展研讨,进一步加强我市液化石油气经营和气瓶充装安全管理,保证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通告》明确,2025年6月1日起,全市各瓶装液化气充装企业、供应站点一律取消用户自提购气方式。同时明确,各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禁止销售气瓶给用户,用户可以将其持有的本人产权气瓶就近就便自愿选择瓶装液化气充装企业办理气瓶产权置换手续,由企业通过收购方式置换成企业自有产权气瓶,再购买液化石油气。
《通告》提到,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要建立完善的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气瓶应按要求赋码建档(不得粘贴纸质、胶质二维码标签),涂敷充装单位标识和应急救援电话。同时,严格充装前后检查,落实扫码充装,禁止“口袋码”充装,并按规定实行实名销售,用户应予以配合。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禁止充装非本站登记的气瓶和非自有产权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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