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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卫生健康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3-11-14 09:48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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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卫生健康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中共阳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总体部署,紧扣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我局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23年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5月23日下午,我局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暨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读文章。5月10-12日,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收看中组部、司法部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执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授课视频。从7月份开始,组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8月28日上午,我局召开法治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会议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重大部署,采取得力措施,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强调要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权标准;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营造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法治思维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6月20日,省委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的“1310”具体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提出相关工作举措,确保卫生健康工作取得新突破,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落实“乙类乙管”要求,做好疫情监测和常态化预警,加强重点地区防控和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细化重症预防和救治准备,推进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大科普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能力。二是聚焦重点民生工作任务,继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安全和服务水平。巩固和拓展高水平医院建设成果,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科学配置高端新型医疗设备设施,提高重点专科建设质量。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中医“治未病”服务能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推动阳江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借力强基层“百千万工程”,聚焦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充分激发乡村医生在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落实健康管理以及开展公共卫生和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强基工程,落实“强基层”新一轮计划,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担任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以来,我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5次会前学法会议,组织学习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此外,还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经费投入问题。带头落实反腐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责任,带头观看警示教育片、讲党课树风纪,以实际行动为全体党员做出示范。我局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贯穿工作始终,落实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2023年,我局领导班子成员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四)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持续提升依法治理效能

  1、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阳江市2023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2023年阳江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至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局直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将工作任务分解下达,明确工作责任人,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

  (1)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按照市政府有关市级权责事项压减的要求,我局依法将131项权责事项下放或委托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施。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对卫生健康权责清单进行公开、动态调整。推进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全域标准化,对106项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制定统筹标准,严格规范审批服务。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2)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卫生健康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中医诊所和中医医疗机构医师备案制等,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提高审批效率、便民利民。2023年截至目前,我局服务窗口共受理审批行政许可事项775件,依时办结率100%,收到表扬信3封、锦旗2面、书面表扬信件1封。  

  (3)持续加强行政审批事后监管。一是积极实施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2023年,我市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放射卫生等多个专业领域的随机监督抽查。截至10月31日,全市执行国家随机任务单数506家,监督完成499家,任务完成473家,完成率为93.48%,完结率达100%。二是加强日常卫生监督和以案促管工作。1-11月,全市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集中供水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等2363户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6宗,处罚金额29.13万元。三是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我局在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有“互联网+监管”事项38项,目前监管事项覆盖率已达100%。

  (4)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把民法典作为卫生健康行政履职的重要标尺。实施《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积极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分类分级管理和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出台重大行政决策时落实市场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3.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阳江市卫生健康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我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先由本局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后函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健全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对不符合改革决策和上位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和废止。2023年,我局未以市政府和本局的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执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个必经程序。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和公平性。规范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做好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2023年,我局未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是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阳江市卫生健康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协议等涉法事项,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论证研究,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切实提升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2023年,我局法律顾问共对9份合同、2份重要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4.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大公共卫生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阳江市卫生健康系统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核查省下发的线索17条,对江城区、阳春市、阳西县进行工作督导。2月中旬,省组织对我市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为良好等次。二是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活动。联合市委政法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专项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卫生健康部门出动执法人员73人次、执法车辆29车次,监督检查各类医疗机构29间次。各级公安机关开展代孕、买卖精子、卵子、胚胎等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排查工作。市委网信办使用舆情监测系统技术巡查我市属地5.8万个自媒体账号,属地网站1952家次、贴吧12个进行监测。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器械销售、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对电视、报纸、互联网广告和户外广告开展监测。截至目前,暂未发现医疗机构存在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组织开展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局联合市委网信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阳江市开展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范抗(抑)菌制剂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2)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程序。重新修订阳江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全局47名执法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严格推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力。

  (3)创新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方式。在执法过程中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发力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免于强制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防范行政执法“一刀切”。全面推进职业卫生、消毒产品等分类分级监管,完善失信惩戒工作机制,强化和规范信用约束。加快推进“粤执法”非现场执法应用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水平。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精心部署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制订阳江市卫生健康系统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重点清单,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学法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组织开展机关内部学法工作。建立市卫生健康局会前学法制度,制定阳江市卫生健康局年度会前学法计划,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广东省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此外,我局还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全局在职在编人员学习党史党章党规、宪法等法律法规,参考率、及格率和优秀率均达100%。三开展灵活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系列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6.14”《献血法》宣传日活动,通过集中宣传、制作宣传栏、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据统计,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累计出版宣传专栏530多个,举办专题学习及讲座22场,制作宣传横幅、标语60多条,张贴宣传海报400多份,发放宣传资料5.5万份,接受群众咨询3200多人次。

  5积极稳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暴发疫情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和卫生应急综合演练频次,提升全市卫生应急队伍的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对每一起疫情均以认真的态度,迅速应对,及时、全面地采取各种应急处理措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有序完成“乙类乙管”平稳转段。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调查处理率达100%,事件查明率100%,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待省印发《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后,我局将结合我市实际,联合相关部门参照省预案及时修订我市应急处置预案。

  6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和预警机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我市利用三级医疗保健网络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机制。全市97间镇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均配备了电脑和上网设备,全面进行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传染病网络直报率达100%。

  7)提高社会面防病意识和能力。持续推进健康阳江行动,将健康阳江与有关政策深度融合,深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把深化医改与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效防控重大疾病、改善城乡卫生环境等结合起来,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8)健全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一是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推进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制度建设,维护患者的合法权利。各级医调委发挥积极作用,及时介入重大医疗纠纷的处置。2023年1-9月,全市医调委共受理案件90宗,调解结案57宗,正在调解33宗,调解成功率63.3%,结案案件调解成功率98%,总诉求金额2263.54万元,实际金额322.43万元。二是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着力解决信访责任界定不清、把握不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合理运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对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依法受理,及时妥善办理,不推诿、敷衍、拖延,并及时回复信访人,争取获得信访人的满意。   

  (9)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落实行政复议案件情况通报制度,强化对行政复议决定书以及行政复议建议书执行的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报告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支持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2023年,我局未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1份,未接到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书。

  (10)加强对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推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认真落实阳江市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整治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11)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成立局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及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同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程序,进一步加强局网站和新媒体的管理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内容运维和信息发布意识形态安全审查机制,对所有上网发布的信息严格进行意识形态安全审查,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及影响政治安全、社会意识形态安全、社会稳定的内容,以及不涉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内容。

  5.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局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动全局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环境。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定期开展本部门本系统法制专题培训。积极实施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关干部旁听庭审等场景式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落实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人员的配备,加强卫生健康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升行动三年计划,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技术推广应用。2023年,我局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网上办案108宗,其中行政检查105宗、行政处罚3宗,网上办案率达88.52%。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两年来,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不够牢固,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卫生监督体系不够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力量薄弱。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主题教育,继续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牢固的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按照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线上、线下培训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优化政务服务审批服务,推进服务事项全域标准化,强化审批事项的事后监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卫生健康专项治理行动,积极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持续开展监督执法“以案促管”活动,维护医疗卫生行业法治秩序。

  (五)持续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的行业监管体系,推进“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逐步推进医疗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等领域信用分级监管;加强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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