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监复(阳江)〔2021〕1号
关于同意阳江市广骏典当行有限公司解散申请的批复
阳江市广骏典当行有限公司:
你司解散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提出的解散申请。
二、你司应当从即日起停止除赎当和处理绝当物品以外的典当业务,并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等材料报阳江市金融工作局,并交回《典当经营许可证》。在我局审核同意后,你司依法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9日
粤金监复(阳江)〔2021〕1号关于同意阳江市广骏典当行有限公司解散申请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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