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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出台16项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阳江新闻网 作者:​刘文婷 时间:2020-02-25 09:11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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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9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具体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企业许可登记注册、疫情防控产品质量、强化技术服务帮扶等方面推出16项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提出,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对生产防疫用品的企业登记注册和相关行政许可(备案)实行专人跟踪对接,即来即办,特事特办。凡涉及生产许可证的复产转产企业产品,快捷办理。对具备生产条件但因办理耗时长、暂不能提交相应材料的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简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流程。对于申请许可的新办企业、申请许可变更的企业,需要现场核查的,符合条件的“先证后查”。对依据国际标准生产,且相关国际标准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强制性国家标准安全要求的,允许在国内生产销售。对于生产国外标准口罩用于出口、有能力生产国内标准口罩未取得相关资质的企业,加快办理。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又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通知》明确,可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一个月内办理。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生产企业,可办理许可证延期,待疫情解除后再行提交延期申请。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的,有效期可顺延至当地疫情解除。

  对符合3C免办条件的疫情防控有关物资、器材、设备等实行即申请即办理。对因发生疫情而导致实验室仪器设备无法及时检定或校准的,在机构通过其他溯源方式可以确保量值准确的情况下允许其继续开展检验业务。对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认证证书,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对于受疫情影响停产而不能接受监督审核/工厂检查的企业所持有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实施暂停等处理的时限,可延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为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通知》明确,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遇到口罩、测温仪等防疫物资采购难问题。开通股权质押、动产抵押登记绿色通道,实行马上办、当场办。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优先给予受疫情影响较大、符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格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风险补偿基金。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的行业商标权质押融资纳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保障等政策范围。

  此外,《通知》还提出充分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协调企业用工保障;加强工作指导,推动产品质量提升;强化驻点帮扶;配合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通道;审慎异常名录管理;严查乱收费乱涨价;畅通问题反映渠道;鼓励企业参加“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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