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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制订发布阳江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来源:本网 作者: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20-01-23 11:36 【字体: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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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研发机构是我市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生力军。为大力推动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快速发展,进一步规范新型研发机构的监督管理,我局制订并发布了《阳江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阳江市新型研发机构的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阳江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定义是:

  新型研发机构一般是指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独立法人组织。

  二、阳江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功能定位:

  1、开展科技研发。围绕我市重点发展领域的前沿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地方支柱产业核心技术等开展研发,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为全市乃至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支撑。

  2、科技成果转化。积极贯彻落实省和市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完善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体系,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向市场转化,并结合全市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开展各类科技技术服务。

  3、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以技术成果为纽带,联合多方资金和团队,积极开展科技型企业的孵化与育成,为地方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支撑。

  4、高端人才集聚和培养。吸引重点发展领域高端人才及团队落户阳江,培养和造就具有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业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三、阳江市新型研发机构的认定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须以独立法人名称进行申报,可以是企业、事业和社团单位等法人组织或机构。  

  2、注册、设立地和运营。在阳江市内登记注册,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阳江,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注册后运营1年以上。

  3、具备以下研发条件。

  (1)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20%。

  (2)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20%。

  (3)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

  4、具备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高效,引人机制灵活。

  5、业务发展方向明确。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以研发活动为主,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清晰的发展战略,在前沿技术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与孵化育成等方面有鲜明特色。

  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学教育、检验检测、园区管理等活动的单位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四、阳江市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流程:

  1、申报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根据每年申报指南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材料填写并提交申请。

  2、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

  3、形式审查。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论证环节。

  4、评审论证。评审论证包括书面评价、现场考核和组织论证等多种形式。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评审标准和要求,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评审论证。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评审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价。

  5、公示与认定。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根据评审论证意见,提出认定意见并对认定机构进行公示,没有异议的,认定为“阳江市新型研发机构”。

  五、阳江市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材料:

  1、阳江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申请书;

  2、最近一个年度的工作报告;

  3、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申报单位的成立章程;

  5、申报单位的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引培、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等);

  6、相应的财务报表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在实施成果转化、产业化和服务企业的有关证明材料;

  8、单价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基础软件、系统软件清单(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原值总价、购置年份等信息)和高层次人才清单;

  9、其他必要的材料。

  六、我市对新型研发机构有哪些监管措施:

  1、动态评估: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对机构进行动态评估。在新型研发机构资格期满前,比照认定条件对机构进行评估,评估通过的继续获得3年新型研发机构资格;评估不通过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2、诚信管理:申报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3年内不得申请认定,并纳入社会征信体系黑名单。已通过认定的机构有效期内如有失信或违法行为,将撤销资格,并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起已享受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

  3、事项变更:新型研发机构发生名称变更、投资主体变更、重大人员变动等重大事项变化的,应在事后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主管部门报告,进行资格核实,有效期不变。如不提出申请或资格核实不通过的,取消其新型研发机构资格。

  4、年度执行报告:新型研发机构应在每年3月份前按照要求填写上年度研发和经营活动基本信息,向市级科技主管部门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汇报机构的建设进展情况、主要数据指标及下年度建设计划等。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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