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我市转发省三防办《关于做好当前强降雨防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迅速从汛前准备进入防御应对状态,提前落实强降雨、强对流天气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强调,相关部门要24小时紧盯雨情、水情、风情、工情以及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变化,及时向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要针对突发短时强降雨和夜间降雨,加强分镇短临预警、暴雨重现期预警和夜间防范提醒,严格落实基层暴雨预警“叫应”机制,确保有突发雨情、水情能第一时间传达到基层责任人。要组织综合会商,加强工作调度,必要时果断启动应急响应。要加强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以及城乡内涝防御措施,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作用,加强对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和巡查值守,强化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落实易积水路段等地的监控、警示、防触电、应急值守等措施。要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做到应转尽转、应转真转、应转早转。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涉水在建工程度汛管理,提前落实各项应急措施。要强化小水库、小山塘、小水电站安全管控,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人”,加强巡查监测和隐患排查。对高坝山塘、屋顶山塘,要进一步排查影响范围,落实责任和防御措施。病险水库要降低水位甚至空库运行,确保安全。雷雨大风期间,塔吊、龙门吊等户外高空作业一律停止,并划定危险区域,防止人员滞留。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厂区、成品仓库要落实防涝防雷措施,及时转移遇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要加强山区旅游景区、非开放的自然保护区、林场等重点区域安全管控措施,必要时坚决采取关停封闭措施。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灾情、险情的信息报送,向可能发生灾害的基层一线预置抢险力量和装备,充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如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并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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