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守初心,担使命,全力推进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截至2022年12月23日,全市64户因灾“全倒户”、11户因灾“严损户”恢复重建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同时,把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和实践,认真指导受灾县(市、区)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经常研究部署,统筹谋划安排。
二是压实责任,强化协调。市应急管理局压实县、镇、村三级恢复重建工作责任,明确各级具体责任人,把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各地采取县领导包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措施,责任到人、联系到户,做到层层有人管、有人抓,尤其是针对困难“全倒户”,由镇干部协调所属村委会主动为他们担保,赊工赊料,推动重建工作有效落实。同时,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统筹作用,积极协调财政、自然资源、住建、保险等部门,在资金筹措、用地安排、建设规划、保险理赔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是积极筹款,落实资金。在省补助的基础上,我市按照不低于省的重建补助标准要求,通过财政安排一点、农房保险理赔一点、受灾群众自筹一点等渠道,积极筹措和落实重建资金。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及时下拨市级补助资金39.15万元,大力支持受灾县(市、区)因灾“全倒户”恢复重建。全市落实恢复重建资金共272.04万元,并及时发放到因灾倒损住房对象手中,为重建提供资金保障。
四是加强指导,跟踪问效。市应急管理局紧盯目标任务,先后3次派出工作组,深入受灾县(市、区)的镇、村检查指导因灾“全倒户”恢复重建工作,实时了解重建进度,及时帮助解决重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全倒户”早日建好新房。同时,市应急管理局从2022年8月下旬起实行“每周一汇总,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导”机制,及时统计、通报和督导各县(市、区)恢复重建情况,严抓进度,有力促进重建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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