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中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交管股民警在执勤中主动帮助受困群众更换轮胎,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当天中午12时50分许,民警林巩良带领协管员黄先迪在辖区沈海高速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完毕返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途中。当行驶至沈海高速公路湛江方向3263公里处时,民警发现一辆小车打着双闪灯停靠在第一车道上,车后方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且车后方还站着两名乘客,过往的车辆驶经此处时纷纷急刹避让,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林巩良和黄先迪见状,立即启动警笛以提醒过往车辆,并迅速在该车后方150米处放置安全标志,做好现场警戒,同时让车主将车辆开到应急车道上,避免发生追尾事故。在做好个人疫情防范和现场安全防范后,林巩良询问车主得知,乘客是车主的女儿,由于要参加中考需赶回湛江办理身份证。小车行驶至此处时,右后轮胎突然爆胎了,车上没有更换轮胎的工具,父女俩只能在路边干着急。
林巩良和黄先迪立即到警车上拿出工具帮助司机更换轮胎。不到10分钟,轮胎便换好了,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此时,林巩良和黄先迪满头是汗,手上全是油渍,对于他们的热心帮助,父女俩连声道谢。
民警提醒,在高速公路遇到车辆爆胎,一定要及时把车开到应急车道上,车上人员要撤离到护栏外并拨打110报警求助。此外,行车前要先检查车辆及随车工具,以免车辆发生故障时措手不及。
关于我们
|
网站帮助
|
网站地图
|
隐私申明
|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维护:阳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4417000019 备案序号:粤ICP备16010311号-3 网站报障:0662-3367662
粤公网安备 441702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