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市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快速汇总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 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242181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17040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51411人,增长11.58%。年平均增长率为1.10%。 二、 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654254户,家庭户人口为231444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5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2人减少0.18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73380人,占52.58%;女性人口为1148432人,占47.4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70上升为110.88。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42351人,占18.27%;15-64岁人口为1737268人,占71.73%;65岁及以上人口为242193人,占1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96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8.3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1.57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9819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325920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02277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69495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780人上升为4055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8862人上升为13458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0893人上升为4223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1862人下降为28696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9196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61857人,文盲率[5]由6.04%下降为2.86%,下降3.18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常住人口(人) 男 女 全市合计 2421812 1273380 1148432 江城区[6] 676858 348773 328085 阳西县 452663 243130 209533 阳东县 442786 240785 202001 阳春市 849505 440692 408813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江城区常住人口数含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和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住人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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